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关于分类指导动态调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工资水平的提案的答复
唐振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指导动态调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工资水平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部署实施和推进的,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制度体系,总的考虑是,既要保障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有效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又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机衔接,同时也要综合考虑事业单位人员与其他群体人员的收入水平大体保持平衡。
目前,我厅已会同自治区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后统一部署实施。将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和实际情况,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管理机制,妥善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高度关注并随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