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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解决我区散居困难归侨救助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6-10-26 16:49:00
  • 来源:用政府权利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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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关于解决我区散居困难归侨救助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林文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散居困难归侨救助问题的建议》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2011年至2015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突出劳动者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群众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确保参加培训后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通过组织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品牌培训等方式,针对产业的需求开展技能培训,既解决企业需求,又解决各类群众的就业问题。2011年至2015年,全区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530582人,其中,2015年就业技能培训269817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43008人。散居困难归侨只要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年龄男在60岁以下、女在55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

二、精准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根据自治区领导关于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培训的指示,人社厅迅速行动,研究拟订工作方案。我们的工作思路是:通过人社厅业务指导的48所技工学校结对帮扶54个贫困县,免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培训一学年,力争使他们能够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并养成良好的职业综合素质。同时,采取购买培训服务和成果的方式,以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就业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给予培训补助。今年331日,我们已经召开了全区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县“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部署会议,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三、大力支持侨情调查工作

我们认为,为系统地掌握我区归侨的真实情况,便于精准的开展散居困难归侨救助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详细的侨情调查是有必要的。但在自治区编办核定的职能中,我厅并不具备组织实施侨情调查的职能,建议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厅将尽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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