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广电局职改办:
《自治区广电局职改办关于修改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名称的函》(桂广职〔2021〕15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修订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一)调整申报专业。取消“导演”、“编导”、“调色师”等3个申报专业;增加“导演(编导)”、“网络编辑”、“制片”等3个申报专业;修改“录音师”、“摄影摄像师”、“灯光设计师”、“剪辑师”、“舞台美术设计师”、“ 包装设计师”、“形象造型师”等7个申报专业为“录音”、“摄影(摄像)”、“灯光设计”、“剪辑”、“舞台美术设计”、“ 包装设计”、“形象造型”。
(二)调整明细专业。“舞台美术设计”的明细专业调整为“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置景”、“影视剧美术置景”、“道具”、“布景”等5个专业;“包装设计”增加“电编合成”、“调色”等2个明细专业;“形象造型”增加“化妆”、“造型设计”、“服装服饰设计”等3个明细专业。
请按修订后的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组织评审工作。
二、调整系统专业设置
我办负责对接系统运营机构调整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的专业设置。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要求,我区职称评审目录修订不另行发文,专业设置调整报我办同意后,以网络评审系统所列专业目录为准。
附件: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附件 | ||||||
调整后的艺术系列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 技术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 ||||||
序号 | 系列(行业、专业) | 学科 门类 | 申报专业 | 明细专业 | 备注 | |
1 | 艺术系列 | 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 | 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 | 编剧 | ||
2 | 文学编辑 | |||||
3 | 录音 | |||||
4 | 摄影(摄像) | |||||
5 | 舞美设计 | 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置景、影视剧美术置景、道具、布景 | ||||
6 | 音乐编辑 | |||||
7 | 灯光设计 | |||||
8 | 剪辑 | |||||
9 | 包装设计 | 电编合成、调色 | ||||
10 | 形象造型 | 化妆、造型设计、服装服饰设计 | ||||
11 | 导演(编导) | |||||
12 | 网络编辑 | |||||
13 | 制片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