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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转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231号)

  • 发布时间:2020-08-24 11:1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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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组织部、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联动。各市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学习人社部发〔2020〕53号文件精神,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所辖县(市、区)。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人才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求实创新,抓好落实。请各市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拿出创造性举措,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宣传引导,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要密切关注、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2020年12月10日前,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共同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进展和岗位落实情况后,再对应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联系人:莫林群,联系电话:5828019,电子邮箱:jycjc@rst.gxzf.gov.cn。

    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联系人:王瑞琳,联系电话:2869641,电子邮箱:jczqc@mzt.gxzf.gov.cn。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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