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委:
现将《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往年相比面临更大压力,为进一步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引领与政府推动并重,就业创业与人才培养并举,普遍支持与特别帮扶并行,多点发力,精准施策,强化保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集中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
三、行动主题
扬帆筑梦,就创未来。
四、对象范围
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和培训意愿,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力争“一人一策”,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推进行动期间开展不少于50场高校毕业生综合性、专场招聘活动,提供不低于20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组织不少于30场就业创业公开课、直播课,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少于10000人。
六、主要措施
(一)开展专项摸排。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力度宣传服务渠道、本地求职热线、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组织力量开展基层摸排,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建立未就业毕业实名清单,11月30日前全面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意愿,对有就业、创业、培训等意愿的毕业生要做到“一人一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加快岗位落实。加快实施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明确申办流程、精简政策凭证,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激励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全面落实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工作,尽早公布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录(聘)用结果,加快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确保扩招任务尽快落地。持续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围绕基层治理、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增设岗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扶持创业创新。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毕业生普遍提供创业培训,通过对创业过程中各项知识能力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高校毕业创业能力。引导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优先入驻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场地水电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各市要大力宣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广西选拔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挑战杯”广西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创新赛事中涌现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加大创业资金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缓解融资压力,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团区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供不断线服务。各市、各高校要对未就业毕业生指定专人跟踪服务,主动推送岗位、培训、政策等信息。各市人社部门要于9月21日前上线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专项招聘,大力推进“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新型模式,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各市要持续推进2020年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广西新注册企业免费招聘服务行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千校万岗”等招聘活动,不间断提供就业岗位。设立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就业能力。各市人社部门要联合驻地高校策划好本地的职业指导活动,开展不少于3场公开课、直播课。稳定持续提供见习岗位,确保本地顺利完成2020年青年见习目标任务。全面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应培尽培,支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困难帮扶。各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要实施“服务前置、困难优先”的帮扶原则,优先提供实名登记和就业帮扶,每月举办一次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支持各地在机关事业单位适当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来自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后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可按规定延后还款期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公布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推进行动。请人社部门于9月底前牵头制定市级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要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定期调度行动实施,每月定时上报行动开展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积极解决行动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工作保障。各市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定期交流情况,做好统计核查,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加大行动实施人力、财力、物力等工作保障,科学调配资源,提升工作成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元化就业创业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市要紧扣就业创业推进行动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讲述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创业故事,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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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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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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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填报项目 |
填报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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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招聘会 |
举办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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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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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岗位数(即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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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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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场招聘会 |
举办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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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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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岗位数(即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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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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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
举办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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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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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岗位数(即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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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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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业创业公开课、直播课 |
举办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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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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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业技能培训 |
举办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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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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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0月开始,每月5日前上报行动统计数据。表中填报数据为9月至统计当月的累计数。邮箱:gaoxiaofuwubu@163.com。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