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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州市2021年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的通报(一)

  • 发布时间:2021-05-08 11:26:00
  • 来源:贺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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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各施工总承包单位: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2月8日接到甘某、 黄某、赵某等人反映,述称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在自然 人张四海组织下从事房建木工(模板工)工作,总共被拖欠工资 38. 5023 万元。

接到线索后,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贺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张四海进行调查。经查, 张四海,男,湖南邵阳人,身份证号码:43262119******0935, 联系电话:133******67,在贺州市多个建筑工地从事房建木工(模 板工)带班工作,确认拖欠甘某、黄某、赵某等37人工资38. 5023 万元属实,并有其本人给甘某、黄某、赵某等37人签字确认的工 资确认单和《承诺书》。

3月1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人代表甘某、黄 某、赵某进行深入询问调查,调查了解到张四海聘用的37名工人 在其安排调配下分别在贺州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工程二期工程、 鼎盛国际大厦•鼎盛国际花园一期二期、广西贺州爱莲湖生活广 场项目、贺州市邮政局邮件处理中心(1#)、贺州旺高工业区创新科技服务中心项目等多个工地从事木工工作,每个工地均没有规 范签订劳动合同、打卡考勤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组成是由 张四海与工人口头约定,未向公司报备。甘某、黄某、赵某等37 人投诉被拖欠工资38.5023万元实为上述多个工地工资总和,张四海也未能准确区分每个工人在各个工地的工资数,张四海的混 乱管理和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导致工人信访讨薪。

张四海带班拖欠工资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个别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现象仍然存在,项目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给包工头制造了投机钻营的机会,二是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不严格落实“一金七制度”,没有严格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等信息管理平台,签行劳动合同不明确工资标准数额或者根本不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对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国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一金七制度”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各施工总承包单位慎重招用张四海木工队组,对张四海个人纳入欠薪预警重点监察对象。

下一步,将对全市建筑市场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劳动用工, 从源头消除欠薪隐患。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巡查 检查,强力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违法 违规行为;二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保障农民工工 资支付条例》规定狠抓工程建设领域“一金七制度”落实;三要 进一步加大欠薪失信的惩戒力度,推送恶意欠薪“黑名单”,依法 对用工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贺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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