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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8号)

  • 发布时间:2020-07-07 17:4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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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各技工院校及主管部门:

现将《2017年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629



2017年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

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抓好2017年精准扶贫职业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7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继续以政府购买社会培训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方式,组织48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设区市人社、财政、扶贫部门和牵头技工院校的作用,加大招生力度,创新培训模式,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培训就业的组织化程度,确保完成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指标。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培训规模。确保“两后生”职业培训招生宣传工作实现贫困县全覆盖,确保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54个贫困县贫困家庭“两后生”都能参加培训。全区中期就业技能培训规模不低于6000人。短期就业技能培训规模不少于4000人。

(二)确保按时发放补贴。各地人社、财政、扶贫部门以及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6〕74号文件的规定,做好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培训费及生活费补贴资金的申请及拨付工作。

(三)确保培训合格率。已参加下学期(培训分上、下两个学期,合计1学年,下同)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须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通过率达到90%以上。

(四)确保就业率。已参加下学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第一批(即2016年入学,下同)学员,2017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招生

1.规范目录。全区甄选20—30个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的职业(工种)或专业,统一制定招生目录,统一下达招生任务(详见附件2、3)和政策宣传单(详见附件4、5)。

2.结对调整。经结对县校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结对帮扶县;非贫困县(市、区)参与“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与1所技工院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结对帮扶协议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协同招生。牵头技工院校按照结对帮扶县提供有参加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名单,进行人员全覆盖的宣传发动。

4.招生调剂。各技工院校汇总填报拟就读本校、其他院校的“两后生”相关信息以及招生进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详见附件6),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调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统一的网络调剂平台,各技工院校指派专人负责,接到调剂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话对接,并将对接情况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络调剂平台。

5.信息发布。组织技工院校参与全国职教活动周等招生活动,统一印发“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资料至全区2590所初高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门户网站设专栏登载“两后生”政策文件、操作流程、结对县校、招生专业、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培训

1.加强班级管理。原则上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按所学专业单独编班,专业相近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可联合编班,学习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每个班设班主任、班委,做好学员考勤记录。

2.加强实操教学培训。原则上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学员在校培训时间8个月,顶岗实习2个月。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培训专业制定培训方案,科学设置“两后生”培训课程,做好考核工作;根据用工企业岗位需求,特别是订单、定岗培训的企业岗位实操技能要求,保证实操实训的内容和时间,提高学员的适岗能力。

3.培养职业素养。要积极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采取课堂教学、网络自学、实操实践等多种模式,教育引导“两后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职业道德。

4.科学安排实习。要根据“两后生”培训的职业(工种),认真甄选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科学安排实习时间,派出优秀实习指导老师全程跟班;要加强与“两后生”生源地优质企业以及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合作,引导“两后生”优先选择优质企业进行实习。

5.衔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结束的学员,与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可参加为期1年或2年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技能。

6.开展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市、县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和培训资源,组织发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为期1—2个月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或超过50%学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培训班,可采取培训机构全额垫付培训费的形式进行补贴。

(三)鉴定

根据“两后生”职业培训特点,制定“两后生”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方式,并适时组成工作组,开展鉴定业务工作的抽查、指导、培训。各技工院校要以提高培训合格率为目标,加强实操训练,力争参加培训的“两后生”能顺利通过技能鉴定考核。“两后生”培训课程完成后,各市人社部门要及时全面组织实施“两后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就业

1.精准组织就业供需信息匹配。各技工院校负责调查摸清“两后生”就业意向,包括岗位类型、企业所在地、薪金要求等基本信息,提供给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收集企业用工信息,精准比对就业需求和岗位信息,将匹配的岗位信息提供给相应的技工院校,促成校企对接。

2.精准组织现场招聘。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牵头举办20场左右“两后生”专场招聘会,在充分对接学员意愿和企业需求信息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到部分重点技工院校进行现场招聘,提高第一批学员的就业率。

3.实施就业见习。对适龄“两后生”,推荐到全区各级就业见习基地进行3—6个月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助。

4.精准组织就业跟踪服务。各技工院校要建立每名学员的培训就业信息台账,制定“两后生”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在“两后生”就业后6个月内,协助做好“两后生”劳动维权、稳定就业等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和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并探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区内外优质人才服务机构,共同做好“两后生”就业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后生”职业培训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人社、财政、扶贫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政策规定。一是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两后生”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中,15—25周岁的“两后生”,即至2017年6月30日年满15周岁(参加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培训的,需年满17周岁),未满25周岁。二是取消婚姻限制条件。三是学员顶岗实习期间,生活费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转账到学员个人的银行卡;培训结束后,技工院校必须及时足额将学员校园卡内剩余金额,兑现给学员本人。四是对未参加中期就业技能培训,且有意愿升学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可直接就读中职学历教育,但参加了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两后生”,原则上直接推荐就业带动家庭脱贫。五是第二批(即2017年入学)“两后生”按培训合格人数和就业人数核算培训费补贴,在培训期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就业的,按100%给予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为每人6500元);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没有就业的按60%给予培训费补贴;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给予培训费补贴。六是牵头技工院校成功将对口帮扶县“两后生”调剂到其他技工院校参培,可获得该名调剂“两后生”实际应支付培训费补贴的10%,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最后核算培训费补贴时,需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调剂情况进行逐一比对,将调剂“两后生”培训费补贴的10%直接划拨给相应的牵头技工院校。

(三)规范日常管理。各级人社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加强“两后生”职业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日常工作照片、视频、文字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拓宽合作渠道。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中深圳市结对帮扶百色、河池的契机,与深圳人社部门加强合作,促进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就业,提高我区职业培训能力、提升“两后生”培训质量,引导“两后生”赴深圳就业。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作用,进村入户对贫困家庭宣传政策文件,讲清政策优惠力度、具体扶持措施和培训就业过程。要以技能脱贫、技能成才为主题,加强对“两后生”的全程跟踪报道,在广西电视台的《广西新闻》节目中开辟宣传专栏,甄选录播10名优秀“两后生”的事迹,提高政策的感召力。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提高政策措施和工作效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

(六)加强督查考核。结合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对相关市县、各技工院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和年度考核,推进工作开展,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不按规定开展招生、培训、资金申请、拨付、推荐学员就业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17年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任务进度责任清单                     

2.2017年贫困县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送生任务分解表

3.2017年技工院校“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表       

4.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单

5.贫困家庭“两后生”短期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单

6.第二批“两后生”招生情况进展第    周报表


附件1

2017年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任务

进度责任清单

项  目

具体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人社厅

内部分工

一、招生

1.规范目录。征集、报送招生计划,审核招生专业、名额,草拟下达招生计划。

5-7月

人社厅

职建处、

鉴定中心

2.结对调整。结对帮扶协议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5-7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职建处

3.协同招生。牵头技工院校与结对帮扶县按“两后生”名单,进行全覆盖的招生宣传。

5-9月

技工院校、各级人社部门

职建处

4.招生调剂。各技工院校按要求上报调剂信息,自治区人社厅在网络调剂平台进行调剂

5-9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职建处

5.信息发布。对接教育部门,组织技工院校参加职业教育活动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门户网站设宣传专栏。

5-9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职建处、宣传中心

二、培训

1.加强班级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第二批“两后生”进行单独编班或联合编班,每个班设班主任、班委,做好学员考勤记录。

9-10月

技工院校、人社厅

职建处、技工教研室

2.加强实操教学培训。根据企业岗位需求,保证实操实训的内容和时间,提高学员的适岗能力。

全年

技工院校

职建处、技工教研室

3.培养职业素养。采用多种模式,灵活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

全年

技工院校

职建处、技工教研室

4.科学安排实习。

全年

技工院校

职建处、技工教研室

5.衔接企业新型学徒制。各市人社部门引导试点企业录用“两后生”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工院校主动加强与试点企业的对接

5-7月

技工院校、各市人社部门

职建处

二、培训

6.开展短期就业技能培训。明确职业培训班超过50%学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可采取培训机构全额垫付培训费形式。

全年

各市、县人社部门

职建处

三、鉴定

1.制定鉴定方案。根据第一批“两后生”培训特点,制定“两后生”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方式等内容。

3月上旬

人社厅

鉴定中心

2.抽查培训课程设置。

3-4月份

人社厅

鉴定中心、职建处、技工教研室

3.开展鉴定业务工作指导、培训。

3-5月份

人社厅

鉴定中心

4.组织实施鉴定,颁发证书。

5-7月份

各市人社局

鉴定中心

四、就业

1.精准组织就业供需信息匹配。将“两后生”就业需求,与企业岗位招聘信息进行比对,推动校企合作,促进“两后生”就业。

4-6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就业局、职建处

2.精准组织现场招聘。举办20场左右“两后生”专场招聘会。

4-6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就业局、职建处

3.实施就业见习。

6-12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就业处、人才办、职建处、就业局

4.精准组织就业跟踪服务。建立“两后生”个人台账,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7-12月

技工院校、人社厅

就业局、职建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3月下旬拟制,全年执行

各市和结对县人社部门、技工院校

职建处

2.完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第二批“两后生”相关资格条件,生活费和培训费补贴申领和发放,以及调剂“两后生”培训费补贴核算等。

3月下旬拟制,全年执行

人社厅、扶贫办、财政厅

职建处

3.规范日常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做好日常工作材料的收集。

3月下旬拟制,全年执行

技工院校

职建处

五、保障措施

4.拓宽合作渠道。与深圳人社部门加强合作促进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就业工作。

3月下旬拟制,全年执行

人社厅

职建处

5.加大宣传力度。在广西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甄选录播10名优秀“两后生”的事迹。

5-7月

人社厅、技工院校

职建处、宣传中心

6.加强督查考核。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适时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3月下旬拟制,全年执行

人社厅、扶贫办、财政厅

职建处、就业局、技工教研室、鉴定中心

附件2

2017年“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送生

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贫困县(市、区)

“两后生”培训送生任务数

1

马山县

160

2

上林县

145

3

隆安县

90

4

邕宁区

60

5

融安县

80

6

融水县

160

7

三江县

130

8

灌阳县

130

9

龙胜县

50

10

资源县

50

11

苍梧县

90

12

蒙山县

50

13

藤县

250

14

上思县

50

15

桂平市

355

16

博白县

330

17

陆川县

220

18

兴业县

160

19

德保县

100

20

靖西市

210

21

乐业县

85

22

凌云县

100

23

隆林县

140

24

那坡县

70

25

平果县

95

26

田东县

80

27

田林县

90

28

田阳县

55

29

西林县

50

30

右江区

50

31

八步区

70

32

富川县

100

33

平桂区

115

34

昭平县

115

35

钟山县

115

36

巴马县

100

37

大化县

145

38

东兰县

120

39

都安县

270

40

凤山县

90

41

环江县

100

42

金城江

50

43

罗城县

95

44

南丹县

60

45

天峨县

55

46

合山市

50

47

金秀县

50

48

武宣县

120

49

象州县

55

50

忻城县

90

51

大新县

80

52

龙州县

50

53

宁明县

90

54

天等县

130

55

合计

6000


附件3

2017年技工院校“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校名称

“两后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人)

鉴定工种

培养目标

招生计划数(人)

1

广西机电技师学院

焊接加工

40

电焊工

初级技能

280

汽车维修

100

汽车装配工

初级技能


市场营销

40

秘书

初级技能


机械装配

40

装配钳工

初级技能


电子技术应用

6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2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化工工艺

60

化工总控工

初级技能

240

工业分析与检验

60

化学检验工

初级技能


电气技术应用

3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6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3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汽车维修

4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80

烹饪(中西式面点)

20

西式面点师

初级技能


幼儿教育

2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4

广西商业技师学院

烹饪(中式烹调)

4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120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电子商务

3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


5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中式烹调师

5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300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交通乘务

50

汽车客运服务员

初级技能


保育员

5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机电一体化

50

机修钳工、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西式面点师

50

西式面点师

初级技能


6

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

家用维修

50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初级技能

150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车工

50

车工

初级技能


7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50

装配钳工

初级技能

200

幼儿教育

5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酒店与旅游管理

50

茶艺师

初级技能


汽车检测与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8

桂林技师学院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50

幼儿教育

5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烘焙

50

中式面点师

初级技能


9

广西玉林技师学院

烹饪
(中式烹饪方向)

5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260

烹饪
(中西式面点方向)

40

中式面点师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幼儿教育

4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数控加工

40

车工

初级技能


电子技术应用

40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初级技能


10

广西贺州高级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与驾驶

10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250

数控加工

70

车工

初级技能


烹饪

8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11

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数控加工/模具制造

50

车工

初级技能

340

酒店服务与旅游

100

茶艺师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幼儿教育

7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烹饪(中式烹饪方向)

7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12

广西电子高级技工学校

学前教育

5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150

电子技术应用

50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3

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美容师

30

美容师

初级技能

120

汽车电器维修

3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电子技术应用

30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初级技能


幼儿教育

3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14

广西公路技工学校

公路养护

30

公路养护工

初级技能

90

工程机械修理

30

工程机械修理工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3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5

广西二轻高级技工学校

幼儿教育

3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120

饭店(酒店)服务

30

茶艺师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4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

20

制冷工

初级技能


16

广西柳州商贸技工学校

幼儿教育

10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400

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广告制作

5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


电子技术应用

5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汽车制造与装配

10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药剂、中药
中草药种植

100

医药商品购销员
、中药调剂员

初级技能


17

广西柳州化工技工学校

机械装配

20

装配钳工

初级技能

70

汽车维修

30

汽车装配工

初级技能


电子技术应用

2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18

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

中西烹调技术

4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100

幼儿教育

3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汽车装饰与美容

3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9

柳州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50

幼师

5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数控车工

50

车工

初级技能


20

柳州市技工

学校

汽车驾驶与维修

4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80

车工

20

车工

初级技能


焊接加工

20

焊工

初级技能


21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70

幼儿教育

1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计算机运用与维修

1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


22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2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60

汽车维修

2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幼儿教育

2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23

梧州市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50

24

梧州市机电技工学校

幼儿教育

6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180

电机电器装配与维修

6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6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25

钦州市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3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90

烹饪
(中西式面点方向)

30

中式面点师

初级技能


电工

3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26

来宾市技工学校

汽车驾驶与维修

10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50

焊工

25

焊工

初级技能


维修电工

25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27

广西建筑材料工业技工学校

制冷设备制造安装与维修

30

制冷工

初级技能

30

28

广西动力技工学校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30

维修电工、装配钳工

初级技能

110

饭店(酒店)服务

3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29

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印刷技术

3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

90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30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


幼儿教育

3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30

广西柳州商业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50

烹饪

5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烘焙

50

中式面点师

初级技能


31

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

建筑工程

90

砌筑工

初级技能

90

32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技校

焊接加工

50

焊工

初级技能

150

冷作钣金加工
(铆管工)

50

冷作钣金工

初级技能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5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33

广西华南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中式烹调

80

中式烹调师

初级技能

80

34

广西机电技工学校

物流服务与管理

30

装(卸)车司机

初级技能

90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3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幼儿教育

3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35

柳州市制剂医药技工学校

中药学

50

中药调剂员

初级技能

150

医药商品经营

50

医药商品购销员

初级技能


药物制剂

50

中药调剂员

初级技能


36

桂林工业技工学校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3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30

37

梧州市轻工技工学校

幼儿教育

4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130

药物制剂与药品经营

50

中药调剂员

初级技能


机电一体化

4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38

梧州市城市建设技工学校

建筑测量

30

砌筑工

初级技能

70

幼儿教育

2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电子商务

2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39

岑溪市技工学校

模具制造

30

工具钳工

初级技能

90

汽车修理

3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机电一体化

3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40

百色市交通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10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00

41

南宁机电技工学校

机电一体化

50

维修电工

初级技能

150

计算机应用

50

电子计算机(微机)调试工

初级技能


汽车维修

5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42

河池市技工学校

汽车维修

70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120

家政服务

50

家政服务员

初级技能


43

河池市交通技工学校

汽车修理

125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250

汽车驾驶与维修

125

汽车维修工

初级技能


44

广西邮电技工学校

通信运营服务

100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初级技能

200

幼儿教育

100

保育员

初级技能



附件4

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政策宣传单

项目:贫困家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希望通过1年的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帮助家庭脱贫的“两后生”,并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及2016年脱贫户家庭成员。

②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加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与技工院校签订了结对帮扶责任书;54个贫困县已全部参加。

③至2017年6月30日年满15周岁,未满25周岁,其中参加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培训的,需年满17周岁(即1992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出生,参加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培训为1992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出生)。

免费内容:按规定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实习材料费、住宿费、鉴定费。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每年5500元生活费补贴,由县级扶贫部门将补贴拨付给学校,再由学校按每月550元,分10次打入学员的校园卡。学员顶岗实习期间生活费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或转账到学员个人的银行卡。培训结束后,技工院校必须及时足额将学员校园卡内剩余金额,兑现给学员本人。

培训时间:为期1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

报名程序:①向本县(市、区)的结对技工院校或县人社局咨询,领取培训宣传资料;②挑选喜欢的职业(工种)和技工院校并向本县(市、区)的结对技工院校或县人社局报名;③等候技工院校的就读通知;④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或县级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证明、初高中毕业证原件或退学辍学等证明;⑤去技工院校报到,参加培训。

信息发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咨询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0771—5855902、5882806、5865582、5858788


附件5

贫困家庭“两后生”短期就业技能培训

政策宣传单

项目:贫困家庭“两后生”短期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贫困家庭“两后生”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②参加培训时年满16周岁;

③培训结束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培训类型:①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时间为2—5天,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200—500元的培训费补贴;②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约为半个月至1个半月,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给予700—2200元的培训费补贴;③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考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最高给予1200元的培训费补贴。

补贴内容:培训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费。原则上由定点培训机构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垫付培训费和初次鉴定费,补贴不拨付给参加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报名程序:①向设区市或县(市、区)人社局咨询,领取培训宣传资料;②挑选培训类型、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时段,并向定点培训机构或人社局报名;③带上身份证原件、《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复印件或县级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证明;④去定点培训机构报到,参加培训。

信息发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咨询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0771—5855902、5882806、5865582、5858788


   

附件6

第二批“两后生”招生情况进展第     周报表

填报院校:          结对帮扶县: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任务名单总人数


已联系人数


拟就读本校人数


拟调剂外校人数


备注


存在问题和困难


解决意见和建议


拟就读本校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拟就读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拟调剂外校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拟就读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调剂情况





























填表说明:1.院校有2个及以上结对帮扶县的,以一县一表进行填报;2.结对帮扶县未提供名单的,“任务名单总人数”栏目填“0”;3.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表格(未涉密内容)发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箱:gxzynljs@sina.com,电话:0771585590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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