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厅决定2021年在全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创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2021年计划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30万人次。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广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扩大技能人才总量,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和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我区经济建设之急需,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的首要任务,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作用,鼓励各市建立技能人才协会,多形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强化就业导向,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
(二)加强“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扩大“双千结对”覆盖面,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和培训机构(特别是技工院校)培训主力军作用,支持企业职工提升技能,促进企业稳岗稳就业。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性技能培训、技术技能融合性培训等。依托企业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和项目制培训。指导企业、培训机构按照“人社部门发放培训券—企业提出培训需求—培训机构精准培训—企业评估培训效果—人社部门兑付补贴”流程组织实施精准培训,建立“双千结对”工作台账。指导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培训需求和验收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确保培训质量。落实预拨60%培训补贴资金政策,加快培训补贴审核拨付效率,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树立一批“双千结对”典型,充分调动企业和培训机构积极性,促进精准培训。
(三)依托职业院校开展高质量培训。充分发挥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强化校企合作,完善协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一站式”服务。各地要对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和创业帮扶工作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持续加大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向培训对象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就业率要达到30%以上。深入推动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计划。重点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地区致富带头人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培训。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禁毒、安全生产、消防、艾滋病防治等通用知识内容。拓展技能培训内容,探索在养老护理员等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中,适当增加智能技术运用培训内容。
(五)强化实操训练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标准,强化实操技能训练。规范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课时要求,企业和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调整培训学时,适当延长培训时长,增加培训天数,进一步适应岗位需求,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鼓励线上培训,促进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下实操培训融合,紧密结合劳动者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强化技能训练。加强线上培训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在遵循技能培训规律的基础上,鼓励各市探索不同工种线上线下培训时长的合理比例,确保培训质量。
(六)合理确定调整培训补贴标准。组织开展培训补贴标准评估,支持设区市根据培训时长、物价指数和培训成本等综合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调整培训补贴标准,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七)加快推进技能评价制度改革。广泛组织发动,稳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全面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加大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和行业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对经过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做到应评尽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全面实施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动态公布并更新培训机构和项目目录、培训评价机构目录,并及时上报自治区发布,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
(二)加强培训师资队伍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师资建设,组织师资培训和教师企业实践。支持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吸纳高技能人才和生产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生产实习指导工作。
(三)强化培训过程监管。严格培训班管理,将培训前备案、培训中抽查,培训结果考核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对培训鉴定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进第三方监管。对管理不规范、培训缺斤少两、鉴定考核把关不严的培训、鉴定考核和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退出,并向社会曝光。
(四)切实强化培训资金监管。将培训资金监管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依纪,管好管严管实,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不定期对企业和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加大对培训资金的风险排查和风险提示。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树立诚信培训典型。各地要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培训诚信体系,通过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企业、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要树立一批培训效果好、培训质量高、群众评价优的诚信企业、诚信培训机构典型,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表扬,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