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2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社保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和第一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经办自治区本级和中央驻桂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以及中央、自治区驻邕单位的医疗保险业务;指导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以及承担部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的开展。
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调研,提出自治区社会保险总体发展规划的意见。
2、经办自治区本级和中央驻桂单位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3、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会计报表、统计报表。
4、编制局本级部门预、决算会计报表。
5、负责全区养老调剂金、失业调剂金、工伤储备金的筹集、调剂和管理工作。
6、经办全区参保破产企业等特殊人员的退休业务。
7、组织推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本级管理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维护、信息发布与交流。
9、负责本局行政、后勤、文秘、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
10、承担指导全区社会保险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情况、编制及人员情况
自治区社保局内设8处1室,即办公室、综合财务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处、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处、信息技术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处、社会保险稽核处。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人数111人,实有在职人数167人,其中:编制内在职人数106人,编制外聘用人数61人,退休人数13人。
二○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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