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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4-09-19 20:1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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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部门决算

二○一四年九月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桂就业管理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广西人才小高地工作。健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桂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本厅和自治区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厅部门决算共15个单位构成,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局。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

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

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所。

7、      广西壮族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2,713.3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5,174.9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2719.39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279.3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4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24.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2,713.3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35,837.14万元:主要用于三方面支出。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履行“三定方案”赋予职能,而开展人力资源事务工作支出。二是所属4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单位正常运转以及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三是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开支。

2教育(类)240.37万元:主要用于归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管理的50所技工学校资助开支,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免学费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908.69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和所属1个行政二级局8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基本支出。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履行“三定方案”赋予职能,而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工作,以及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国家规定发放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津补贴,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类)100.56万元:主要用于按有关政策规定,按规定比例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所属单位职工交纳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0.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366.2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4,069.7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7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7.86万元,项目支出41,721.98万元。

基本支出4,057.86万元,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事务321.68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401.7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27.28万元;抚恤10.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医疗保障100.5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90.62万元。

项目支出41,721.98万元,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事务33,016.2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万元;职业教育240.37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796.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6.77万元;就业补助3,335.59万元;抚恤56.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3万元。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3.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6.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3.0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6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0个,累计26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6.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6.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1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6.98万元,平均每辆4.0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8.0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外专家、学者、培训教授等接待,以及东盟博览会接待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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