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推进情况
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26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5万人。一季度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1%,低于控制目标1.59个百分点。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累计23.42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分别增长0.68%、8.81%,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0.04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一是实施就业创业优先战略,以发展促就业。着力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政策促就业。继续抓紧抓实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鼓励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组织开展校园双选会、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就业援助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共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和网络招聘会近74场,提供毕业生就业岗位超过11万个。积极推进实名登记工作,帮扶全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69057人实现就业,201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为94.19%,同比增长2.96%。二是大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促就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及众创空间扶持政策,扎实推进广西众创示范基地建设,新增入驻孵化项目5个,累计孵化项目88个,注册资本超过4.1亿元。充实更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及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等各类创业专项服务。建设农民工创业园,促进返乡创业就业。2017年新增确定10个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其中4个在贫困县,全区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总数达到24个。大力推进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发放量实现了飞跃性突破。截至3月底,全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总量达9.5亿,帮助1.4万人解决创业资金难题。继续打造10个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并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三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推动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专项计划深入实施。安排68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的技工院校,推动结对帮扶技工院校培训能力的提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计划顺利实施和高质量推进。全区参加政府财政补贴的各类职业培训1.21万人。四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全区组织653场专场招聘会,为110.93万人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区内就业11.6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38万人;实现跨省转移就业6.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万人。组织开展深圳对口帮扶河池、百色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招聘活动。五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帮扶促就业。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区各市就业业务经办和数据自治区级大集中管理。加强失业预警基础建设,全区失业动态监测企业3005家,企业在岗职工79万多人。
(二)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3月底,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98.01万人、286.72万人、535.33万人、373.12万人、325.23万人。1-3月,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共139.08亿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6.42万人(其中在职105万人,退休51.42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74.73万人,其中有583.19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继续实施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截至3月底,全区共有86670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直接由20%降至19%,涉及参保职工人数249.6万人;1204家符合降至16%的园区企业和5364家符合降至14%的园区企业获得审批通过,涉及参保职工人数分别为10.7万人和35.3万人。一季度广西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约5亿元。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基本搭建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成效明显,全区新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参保率分别达99.17%、89.50%。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三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别与14个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责任书。四是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截至3月下旬,广西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和15个统筹地区均已完成系统改造接入。自治区本级、北海市已正式切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并于3月14日完成首例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全区首批74家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2194名跨省异地备案人员信息已成功上传国家数据库。各市已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优先制发社会保障卡工作,自治区本级及每个市均已建立社会保障卡快速制发网点。截至3月底,全区共有233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279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互联互通,分别占全区总数的92.07%,94.52%。同时,推进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申报和“一门式”经办管理服务改革。截至3月底,自治区本级已有3332家参保单位申请网上业务经办,占参保单位总数的83%。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印发《村级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方案》,指导全区行政村提供就业服务和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确保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目标。
(三)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深入开展人才政策创新研究制定,积极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和人才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实施人才小高地工程,分配下达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正式启用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10多个部门力量,在广西人才大厦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以“八桂英才网”为依托,采取线上线下互促互动的人才服务模式,为到广西工作的7大类18个领域高层次人才承办或代办31个事项的有关手续。扎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政策,明确提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意见。完成2017年全年职称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各系列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条件,一季度已完成16个系列(行业)的评审条件审核工作。进一步扩大用人自主权,在工程系列、卫生系列和中小学教师系列共下放15个地市(单位)的副高级评审权。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开展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竞赛等项目建设,评审确定4所技工院校为2017年自治区级高级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工作室为2017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稳步推进我区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工作。
(四)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全区计划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选调生)8857名,报名人数24.58万人,缴费人数20.54万人,报名及缴费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继续采取降低学历条件、放宽年龄限制、乡镇职位不限专业、“二次报名”等措施,进一步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人难”问题。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首次实施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衔接工作,实行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切块考试录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考试录用两种方式。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培训、评比表彰等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政策。继续探索在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中试行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的题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设置了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类别。目前,各市已陆续发布考试公告。
(五)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评估情况,启动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调研工作;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六)扎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策部署,督促各地加快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提高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截至一季度末,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0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4.94%。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清明节”“三月三”等假日调休放假等企业依法执行劳动用工和劳动标准的业务指导。抓制度建设,完善和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畅通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仲裁“绿色通道”,加大力度处理调解仲裁案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5918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牵头联合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行为。一季度,全区共巡查用人单位16248户,办结案件1427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5件,为4.24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89亿元。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及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规范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修订《广西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力争贷款准入门槛有所降低、审核发放流程得到优化。组织开展第四届广西创业大赛和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推进实名登记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就业见习、求职创业补贴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切实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扶贫政策,继续加强省际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夯实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驻外省劳务工作站作用,做好外出农民工跟踪维权、信息反馈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进业务经办工作。继续抓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2017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得到实惠。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降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比例。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和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等工作。以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扩面征缴。推进职业年金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强化社保基金的管理和风险防控。继续完善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全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网上申报和“一门式”经办管理服务改革。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机制。推进实施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培养、第六批特聘专家、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等各类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使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人才基地建设。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职称社会化评审试点。推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和专家服务基层工程。组织开展2017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和国外智力工作力度。组织实施高层次紧缺人才赴国外培训系列项目,做好国外专家人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公务员制度相关改革和管理创新。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做好自治区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配合做好人民警察相关制度改革。统筹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考核、培训监督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继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争取出台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政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管理,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特设岗位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政策调研和起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
(五)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开展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学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继续推进《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六)进一步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继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政策研究,完善办案制度,推行快速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大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政策及工作制度。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适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加强劳动监察办案督查指导和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运行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