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社部的指导下,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全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力有序推动减负稳岗扩就业,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020年1月至6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66881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累计4533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累计17893人,分别完成人社部下达我区就业目标任务的66.75%、69.75%、111.83%;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8%。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1.着力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一是降费减负,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对我区中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12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至6月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并采取免申报、免填表、免跑腿“三免”快办模式,确保降费减负政策在我区迅速落地见效。2020年2月至6月减免企业社保费达89.24亿元,养老保险惠及参保企业14.61万户,职工278.85万人;失业保险惠及参保企业14.26万户,职工272.18万人;工伤保险惠及参保企业14.48万户,职工287.46万人。二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返还失业保险金,稳定企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全面放宽享受政策的条件要求,并提高补助标准,最大限度扩大参保企业的受益面。今年1月至6月,全区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8.02亿元,惠及企业6.4万家,帮助企业稳定职工231.96万人。三是用足用好促进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今年1月至6月,全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8.09亿元。
2.着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成立以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为召集人的强化就业用工工作专班,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冲击带来的用工短缺问题。建立重点企业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在自治区、市、县设立353名人社服务专员联系区内重点企业6000家,切实了解他们的用工需求,真正做到“五个清楚”,即企业产能清楚、员工总数清楚、缺工人数清楚、空岗结构清楚、用工困难问题清楚。这6000家企业2019年底原有员工891020人。截至6月底,返岗人数856390人、返岗率96.11%,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累计155754人。
3.着力推动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成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专班,重点解决农民工返岗复工和外出就业的交通、健康码互认等问题,确保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精准、顺畅和安全。截至6月底,全区累计返岗复工农民工1258.54万人,总返岗率97.77%,获得了人社部的通报表扬。全区人社部门已有序组织直达专车(专列)共计4151次,直接护送以贫困劳动力为主的区外务工人员返岗复工15.2万人。
4.着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创新政策,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及时修订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并为10.56万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42亿元。目前全区累计认定创业孵化基地348家,上半年共发放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和入驻补贴3183万元,为广大毕业生搭建创业平台。二是组织开展“广西2020届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季”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线上就业指导服务。截至6月底,共开展网上招聘128场,有10672家用人单位参与,累计提供就业岗位45万个。三是开设“空中就业指导课堂”,组织专家在线对毕业生进行求职辅导。目前已有超过20万名毕业生参与在线辅导。四是扩大事业单位招聘。今明两年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拿出不少于70%适合或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专项招聘毕业生。为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供统一笔试时间、统一笔试考题、统一阅卷、统一网上报名平台等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13777个,计划招聘人数20960人。今年国家下达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指标1200人,比去年增加400人,增加50%。
5.着力推进线上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一是优化招工用工服务,实施线上“春风行动”,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扩大线上办理事项,提供线上信息发布和匹配服务,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网上签约和报到,推动市场供求匹配。截至6月底,全区各级人社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形式,累计为5.96万家企业发布就业岗位309.06万个,举办网络招聘会1435场,累计达成就业意向18.73万人。二是支持开展线上培训。组织推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推荐61家线上培训平台疫情期间免费提供培训资源供各地使用,鼓励引导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截至6月底,全区线上培训平台实名注册学员达4.89万人,线上培训5.51万人次。三是大力开展“双千结对”“以工代训”。推进培训机构与企业建立“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券补贴和以工代训补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岗就业。截至6月底,全区共为11.37万名企业职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补贴资金8269.623万元;全区企业与区内技工院校及优质培训机构达成“双千结对”岗位培训合作协议3052对,实现企业培训需求和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精准对接。
(二)社会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
1.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887.3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81.0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06.3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3.3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55.88万人。
2.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顺利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执行统一规范的养老保险政策,从7月1日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出台并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办法的通知》,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顺利运行;落实各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扩大失业保障范围,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到位,截至6月底,已向8252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5.2亿元。
3.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工作,落实失业补助金等政策。一是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在此期间,我区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三是我区2019年以来参保不满1年且2020年未继续参保的失业农民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的,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水平,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四是推行网上办理,加快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4.社保基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落实基金缺口各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对支撑能力较弱的地区给予调剂补助,进一步均衡地区间的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全区失业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管理风险隐患。加强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出台《广西职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激励和约束办法(试行)》,对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进行考评,强化激励约束。
(三)人社扶贫工作全力推进
1.着力做好就业扶贫。重点聚焦8个未摘帽贫困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建设农民工创业园,扶持就业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截至6月底,全区外出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达256.89万人,比2019年多12万人。全区累计认定4046家就业扶贫车间,共吸纳就业28.1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4.93万人。截至6月底,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6.38万户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并已实现就业的搬迁家庭有15.88万户,实现了每户有1人以上就业。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全区38个农民工创业园入驻企业1086家,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762家,提供就业岗位55145个,吸纳就业30420人。
2.着力做好技能扶贫。
一是扎实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继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持续推进“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二是精准实施贫困家庭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地方特色和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组织实施精准培训,加强培训后就业推荐服务。截至6月底,全区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7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及贫困家庭子女1.26万人次。
3.着力做好社保扶贫。一是政府为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和在扶持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最低档次保险费。截至6月底,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0.59万人全部参保,参保率为100%。全区各级政府为327.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金额32488.79万元。二是全区96.02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三是统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规范。截至6月底,145个易地扶贫搬迁800人以上安置点中已经建设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的有145个,完成率为100%。
4.着力做好人才人事扶贫。一是面向基层及贫困地区实施人才人事倾斜政策,促进贫困地区人才招得进、留得住、用得上。54个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可免笔试。未脱贫摘帽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考核聘用。支持事业单位重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要求,并降低开考比例,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基层就业可直接转正定级并高定工资。二是出台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对我区8个挂牌督战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实行单独评审、单列标准、单独确定通过率,评审结果定向在8个挂牌督战县范围内使用。三是印发《2020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7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我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对我区8个未摘帽贫困县开展对口定向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全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专场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服务重点群体助力复工复产专场等2项特色招聘专场。四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对2020年和2021年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以直接聘用。2020年,我区计划招募1200名“三支一扶”人员,岗位重点向扶贫类岗位、8个未摘帽贫困县倾斜。
(四)人才人事工作不断推进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出台系列政策,明确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人员的,可采取非现场接触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聘用表现优秀的支援湖北一线防控医务人员。目前,全区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拟聘用支援湖北一线优秀编外医务人员394人。对在疫情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优先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设区市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岗位晋升时,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超岗聘用,及时兑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及时核增相关单位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指导相关单位提前预发疫情防控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单列评定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鼓励各级各地疫情防控事业单位开展及时奖励活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及时奖励。
2.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了国家重大人才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完成了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4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制定落实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人才项目遴选和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启动表现突出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目前已有5名医务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直评获得高级职称。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组建了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修订了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如期完成了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任务。下放部分单位职称评审权,确定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推荐2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新设立6家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荐入选4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确定12个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推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二是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上半年,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10825人,完成全年任务11000人的98.41 %,其中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048人,完成全年任务1200人的87.33%。
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和各项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广西经济发展实际、适应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分类管理制度。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和职业院校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由“定额核定”逐步向“定额和动态核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转变。收入分配政策继续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向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继续推进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机制日益完善。一是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制度。出台了《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奖励工作流程,审核批复北海、梧州、柳州等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办法。并于2020年5月上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网上申报系统,顺利完成2020年度申报评审工作。二是完善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机制体制。及时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成立自治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协调落实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完善我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机制体制。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申请调整和新设一批省级项目,并对现有部门项目进行了优化,使我区表彰项目更贴近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导向。三是及时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表彰奖励。向中央报送抗击新冠肺炎国家级表彰推荐集体10个,个人25名;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奖励,经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评审,对1079名援鄂援柬抗疫人员和200名在区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先进个人提出奖励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于7月27日印发奖励决定,并召开2020年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奖励颁奖大会,隆重褒奖我区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指导各市县和区直各单位专门针对疫情防控实施及时表彰,为弘扬抗疫精神,传递正向能量,凝心聚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1.全力稳定劳动关系。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4号)等系列政策文件,对疫情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指导企业疫情期间的劳动用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支持企业与劳动者加强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工时等方式稳定岗位;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3月1日起广西全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我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35%。
2.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形势研判和案件处置工作,开通集体争议、涉疫情劳动争议的仲裁“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1—6月,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816件。全区仲裁结案率58.17%,同比上升3.21个百分点。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围绕根治欠薪工作重点,创新思路,积极破解难点问题,注重欠薪预警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1—6月,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立案查处案件73件,其中工资类案件60件,共为53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25.45万元,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及金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5.45%、55.44%和70.3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举报投诉结案率均达到100%,共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3件,将8家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全区未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六)行风建设加速推进
一是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动态更新全区人社系统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实现自治区、市、县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统“九统一”。二是围绕“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突出“快”“全”“优”,全面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确定全区统一实现12个“一件事”“打包办”,20个高频服务事项全区统一“提速办”,全部服务事项“简便办”工作目标。目前我区已实现“退休人员过世”“社会保障卡申领”2个“打包办”服务和17个服务事项提速50%以上目标。其中,仅 “退休人员过世”一个“包”就可以单次为群众减少提供同类材料及表格12份,17个“提速办”事项中有7项服务事项实现即时办结。在全国率先推出47项社保业务全区异地通办,从“最多跑一次”到“就近跑一次”服务;创新推出“线上自动打包办+线下手工跑腿办”相结合“打包办”模式;探索推行“局长走流程”、向社会征集服务体验志愿者等群众视角看人社服务等,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我区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在全国人社工作调度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推进全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人社系统共12900名工作人员参与“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成功举办广西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全区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技能,持续增强为民服务质量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大力推动减负稳岗扩就业。一是积极巩固和稳定现有工作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最大限度扩大参保企业的受益面。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予以保障。支持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开展以工代训,按规定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动员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多见习机会,进一步增强就业见习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严格落实好降费减负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参保企业负担。二是全力开发新的就业岗位。继续实施社保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创造更多新的就业岗位。尽快明确人才紧缺领域扩大基层招录的规模,制定各项支持鼓励保障政策措施向基层倾斜。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显著增加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抓紧制定方案,明确事业单位今明两年空缺岗位大部分用于高校毕业生的专项招聘。三是全面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更多优质培训机构和企业建立“双千结对”合作关系,扩大结对覆盖面,提升培训效益。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落实职业培训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制度,扩大培训规模,促进精准培训。加快专账资金支出,督促指导市县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模式和实操办法,开展特色培训和订单培训。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更多优质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服务。四是着力提升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依托“数字人社”信息化建设,推动更多就业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打包办”。推动我区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继续加大网上和现场招聘力度,最大限度简化就业手续。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各类企事业单位发布的岗位信息都全部向社会公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落实好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性别歧视、虚假招聘等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
(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基金统收统支。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工作,落实失业补助金等政策。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三)深入推进人才人事工作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健全完善人才机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落实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制度,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推进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工作。承办全国“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活动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周启动仪式活动,发放全国首批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参赛工作,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技能人才项目评选、评估验收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工作。加大力度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积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以工资总量管理为主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加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不断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稳步提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争议,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依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围绕2020年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等工作,进一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广西人社服务。
(六)持续深入推进人社扶贫。聚焦8个未摘帽贫困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实施人社扶贫。继续实施2018—2020年三年就业扶贫计划,完成国家下达的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加大技能扶贫工作力度,精准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加大就业推荐服务工作力度,提高就业率。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和“两后生”专项培训招生工作。持续加强社保扶贫力度,确保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100%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