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随着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普法工作在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9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桂发〔2011〕29号)文件精神,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保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人员的法治理念,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劳动者等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在推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形成上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十二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发展战略,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桂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需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际出发,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帮助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变成群众工作的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强化职能,形成合力。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普法格局,强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部业务机构宣传教育职能,促进业务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制精神的过程。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特点,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共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率先垂范作用,坚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推进依法治桂进程。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根据区情和各地特点,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行政机关广大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保障民主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行政机关广大公务员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律保证,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要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在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行政机关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要面向全系统、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广西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抓好即将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各项配套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全面向全系统、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以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更好实施;深入学习宣传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能人才开发等方面法规政策,促进人才强桂战略更好实施;深入学习宣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转业军官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深化改革;深入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新生代农民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督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五)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方面的法律法规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
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之中,使新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要重视各行各业、各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服务。
(七)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政策文件
要面向全系统,大力抓好对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维权和监察执法工作以及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政策文件,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学懂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政策执行力。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要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
(二)努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要加大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畅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在全区14个地级市开通“12333”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调查服务。坚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展览等,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开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要在城市、乡村公共场所加强法制长廊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在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优势,不断扩展法制宣传覆盖面。
(三)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网络宣传工作。要适应网络时代信息和资讯传播的新特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必须把加强网络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系统中心工作、网上热点问题和法制宣传任务,在落实工作力量、建立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和加强舆情监控上下功夫,加大法规政策的网络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抢占信息传播制高点,占领舆论宣传主阵地,不断扩大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规政策网络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加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和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法治管理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发挥领导干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率先垂范作用,不断开拓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桂进程。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以加强联系,总结交流经验。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建设上一个新台阶。积极推进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社会保险法实施配套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严格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程序,进一步做好人事政务公开工作。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档案。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围绕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六)加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我区是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沿海沿江沿边等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重点开展具有广西特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力求创作一批质量高有影响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探索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把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广西”建设范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普法宣传的国际、国内合作
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经济区、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发展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契机,探索与东盟各国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的交流与合作;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平台,组织开展面向外资企业等涉外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国际影响。不断加强与兄弟省(区、市)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学习、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分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012年3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自治区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2011年底前将“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以及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市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利、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组织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改进,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推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同时,迎接上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
(一)建立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整合普法资源,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构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由部门领导为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制机构承担法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业务机构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门户网站、刊物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注重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起一支覆盖城乡、有所作为的法制宣传队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要相应配备或确定普法工作人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都要履行业务经办服务和普法双重职责。要坚持学法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大力培训普法骨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要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保持专业普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格局。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栏目,结合法治实践,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手机短信等形式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组织编写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丰富法制宣传阵地的内容。
(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所必需的经费,并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狠抓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使各业务机构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要建立普法档案,通过文字档案和图片档案,全面记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和激励体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阶段性考核。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普法工作情况,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切实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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