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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桂人社复字〔2022〕84号)

  • 发布时间:2022-06-13 16:56: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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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95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建立多元化托育资源供给体系的建议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打造“八桂家政”劳务品牌

(一)大力培养母婴护理类技能人才。我厅围绕“一老一小一患”群体迫切需求的家政类职业(工种)项目,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劳务品牌体系,健全“岗位+培训+就业”工作机制,完善“市校企”三方合作模式,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参与、院校培养”的方式,动员组织城乡劳动者和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引导区内技工院校结合社会需求开设育婴、托幼等专业或课程,认定自治区级“八桂家政”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2个、专家工作室1个、龙头企业2家,推动劳务品牌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培养育婴、托育类专业人才。2021年,全区累计开展“八桂家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12万人次,其中,培训育婴员、保育师3.85万人次。

(二)加强育婴、托幼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举办“八桂家政”劳务品牌师资力量培训班,委托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培训200名“八桂家政”劳务品牌母婴护理、家务服务等职业(工种)培训骨干师资力量,经考核合格,颁发广西“八桂家政”劳务品牌师资能力培训班的结业证书,并组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大规模开展培训提供人才支撑。

二、强化粤桂劳务协作技能培训

依托粤桂劳务协作机制,加大技能人才合作培养力度。2021年共组织开展南粤家政培训551人次,其中培训育婴员231人次。自治区本级组织65人到广东省参加南粤家政师资班培训,促进广西家政培训师资队伍质量提升。

三、督促落实产假期间各项待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全区事业单位落实保障产假、哺乳假及各类假期间工资待遇,确保相关人员生育期间待遇不降低。指导全区事业单位落实职工休假权益,确保工作人员足额请休产检假、产假、哺乳假及独生子女护理假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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