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4号)要求,不断加大就业创业扶贫工作力度,以促进全区53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为目标任务,优化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经办服务,切实帮助一批贫困劳动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开发一批适宜贫困劳动力的工作岗位,组织一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帮助贫困家庭增加劳务性收入,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搭平台,建成五级联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017年以来,全区先后投入4.7亿元,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流程、有网络、有经费”的“六有”标准,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建起1255个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14268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区、市、县、乡镇、村”五级联通的公共就业社保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门口”式就业服务。加快推进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整合网站、手机、微信等多种服务渠道,推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一点登录、全区查询”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
二、明底数,加强贫困劳动力信息库管理
开展贫困劳动力信息库建设工作,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表、入户调查”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掌握农村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需求。截至2019年9月,广西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共录入2484万条农村劳动力信息,其中贫困劳动力384万人(含已脱贫人员信息)。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有163297户,搬迁劳动力41.9万人,已实现就业27.41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有143230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已基本实现就业(含务农等)。加强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摸底调查,落实跟踪服务,加强相关信息核验及数据比对,动态更新人员变动和就业失业情况,为开展精准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依据。
三、提技能,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始终牵住就业技能培训这个“牛鼻子”,以就业为导向,加大培训力度,其中,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出要实现全覆盖,即让每个有培训意愿、培训基础的贫困劳动力得到一次以上的免费培训的机会,掌握一定的就业技能。坚持以赛促训,目前,共举办了5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全区累计有9.38万名农民工参赛,带动岗位练兵近60万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含技能水平证书)共6.51万本,有138名选手被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有22名选手被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创新开展48所技工院校与54个贫困县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精准职业培训工作,院校每培训合格1名学生给予1.2万元的补贴,学生培训期间包吃、包住,培训合格后帮推荐就业。截至目前,先后招收培训4批次16000多名“两后生”。在全区开展以“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为主题的“千村万企”职业技能培训大行动,截至2019年8月,全区共有29.22万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含11.6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全区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
四、拓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制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系列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大力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努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全区38个农民工创业园已有入驻企业936家,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610家;提供就业岗位达5万个,吸纳农民工就业2.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0.37万人。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2794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9.14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9万人。全区100多家就业扶贫基地,其中30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定向招收贫困劳动力。大力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难以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作,累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4万个。
五、精服务,扎实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通过深化粤桂劳务协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措施,精准帮扶一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自治区、8个设区市、33个贫困县分别与广东省三级人社部门签署扶贫劳务合作协议,创新采用“三来三往”模式将广东就业岗位送到家门口,仅在2019年一季度“春风行动”期间,广西与广东各级人社部门对接工作226次,广西向广东提供1.63万条有意愿到粤务工人员信息,广东向广西提供用工企业1662个,提供岗位14.91万个,召开东西部劳务协作现场招聘会290场,远程在线招聘会24场,组织进场应聘23.3万人,直接组织输送2610人。
六、多补贴,大力扶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有贷款需求的,指导其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对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并对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带动就业奖补。
七、强保障,切实做好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维权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印发贫困农民工欠薪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人社部门切实解决贫困农民工欠薪问题,精准护航脱贫攻坚。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接受欠薪举报投诉时为贫困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受理、立案、调查和处理,确保贫困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加强对广西驻粤劳务办事处和7个驻市劳务工作站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其“信息站、维权站、引才站”的功能作用,切实督促企业与新来广东及已在广东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广西在粤务工人员维权和再就业,有效地维护贫困劳动力的合法权利,保证其稳定就业。
答记者问
一、请问对于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我区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措施吗?
答: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我们实行“服务前置、困难优先”的帮扶原则。一是结合“人社公共服务进校园”的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组织各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进校园为即将毕业的困难学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举办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困难毕业生求职训练营等。今年已组织约500家用人单位为困难毕业生提供8600个岗位,为4000多名在校的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全区125个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重点且优先为他们提供实名登记和就业帮扶,摸清他们的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对未就业的开展不少于三次的回访。从2013年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以来,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经过一年的就业跟踪,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今年广西2019届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21502人,截至9月10日,已经完成17055名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状况登记工作,困难毕业生实际就业率73.62%;三是针对部分就业过程不顺利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今年7月,我们启动 “1+2+3”就业帮扶行动,即每名报名参加行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人社部门向其提供1次职业规划测评、2次就业前后指导和3次职场技能提升培训。仅1个多月,已为100名毕业生提供测评服务,68名毕业生获得了2次就业前后指导。四是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19年的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344元/人,今年以来,共为12935名2019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了求职创业补贴共计1738万元,为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据我所知,目前我区有不少的创业孵化基地,请问,孵化基地的具体情况怎么样,在促进就业方面有什么成效?
答:首先,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服务。创业孵化基地是政府为创业者搭建的制度性、智能化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是一种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创业主体功能的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服务的对象非常广泛,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转退伍军人等各类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其次,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有扶持有优惠。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免费提供的办公场地,各项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我们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初创成活率,持续两年的有效孵化期,能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一定程度上帮助我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解决了就业难问题。第三,我区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力度大,成效好。目前,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逐步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效应。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末,全区累计认定创业孵化基地328个,其中众创空间32个,入驻企业(团队)14647个,带动就业74046人。2018年和2019年,我区开展了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工作,最终评定了11家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今年4月,广西众创示范基地和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第四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第四,创业孵化基地助力农户就业增收。比如:在2018年我们牵头组织实施的首届“广西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中,明星项目“乙木农科”培育的兰花在新品种研发、发明专利均位列全国第一,产品远销东盟国家。该公司在我们推出的“公司+农户”的扶贫支持基础上拓展为“公司+基地(产业园)+农户”的园艺产业扶贫创新模式,在河池罗城县、百色等革命老区发展现代化兰花产业,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地方农户就业增收。
三、请问,就业扶贫政策对于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我们针对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不同模式,制定了3种不同的补贴政策。一是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多少给予1000元/人至1600元/人的带动就业奖补。二是对于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给予1000元/人的带动就业奖补。三是对于企业与贫困农户订立2年以上农产品种养产销合同,确立“公司+农户”合作关系,合同期内企业给农户家庭成员平均每年每人带来纯收入达3500元,并带动贫困农户脱贫的,给予3000元/户的带动脱贫补贴。
四、当前,我区还是有一些因需要照顾老人孩子或身患残疾等原因不能外出找工作的贫困家庭,对于这类情况,政府有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来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吗?
答:对于这个问题,自治区政府是有相应的兜底性安置就业政策的。从2017年开始,我区在各地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特别是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乡村公益性岗位是由县(市、区)政府统筹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主要目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岗位,包括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乡村环境卫生清扫、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建设维护、村务助理、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岗位类别。今年8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将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改称扶贫公益性岗位,并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每户极度贫困户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并由当地财政和中央、自治区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出资,给予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努力帮助难以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五、请问,我区推进促就业助脱贫工作方面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答: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提高就业扶贫工作整体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广西的决策部署,加快数字人社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扶贫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四个全覆盖”。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群体,提供“四个全覆盖”精准就业帮扶,即精准调查全覆盖,深入开展搬迁劳动力“大调查”,摸清每个搬迁家庭基本情况。思想宣传全覆盖,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促进搬迁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加培训和求职就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全覆盖,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搬迁劳动力,提供1次以上的就业岗位对接,对已实现就业的搬迁劳动力,每年提供1次以上的跟踪回访服务。
三是提高劳动力输出组织化程度。推动粤桂劳务协作向纵深发展,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专项服务活动,搭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和渠道。加大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留得住、富得起。
四是开展好“千村万企”职业大培训活动。重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等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实现全年培训劳动者33万人次(包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万人次)的目标任务,帮助更多贫困劳动力提升就业创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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