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上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邕召开今年第一季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兼新闻发言人刘建宏通报今年第一季度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扎实有序推进开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3.24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2.5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为0.9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29.42%、32.38%、48.5%,超时间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36%,低于年度控制任务数1.14个百分点。在就业工作中,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8.1万,再创历史新高。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41.19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58.84%。二是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成首次全区就业创业先进表彰活动,共有206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三是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坚持实行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等。四是做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启动广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启动我区首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筹备工作等。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第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展顺利。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全部提前完成全年计划。第二,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部分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突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第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九年调整。1-3月,全区失业保险金月人均达到751.72元,比去年月人均增长6.6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第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又上台阶。截止3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66.4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9.77%;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首次提高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第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进一步推进我区“阳光社保”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投入安装使用基金监管软件,有效防止冒领、多领社会保险金和多重缴费等问题。
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一方面,稳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启动第三批特聘专家选聘前期工作;完成“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申报和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区
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一是公务员制度逐步完善。启动了自治区、市、县、乡镇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工作,共计划招录公务员(选调生)8789名,报考人数达到14万多人,实际参加考试12.6万人,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二是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等工作试点扎实推进;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已向全国发布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目前已进入专业测评和考察阶段;三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继续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
收入倍增计划有序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首先,推进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拟定了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并由自治区政府发布;自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十次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0%左右,处于国内中等水平;此外还采取了调整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等配套措施。其次,配合自治区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了各市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全区不同地区相同职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差异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自治区驻外地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属地政策。再次,对全区各市县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进行了规范,使事业单位不同职务(岗位)之间的差距进一步趋向合理。
收入倍增计划有序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一是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重大进展。调整了各市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自治区驻外地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属地政策。二是对全区各市县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三是推进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拟定了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并由自治区政府发布;自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十次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调整后平均提高20%左右,处于国内中等水平;此外还采取了调整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等配套措施。
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稳固。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截止3月底,全区各类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0.59%,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6.24%。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新进展。截止3月底,全区已有84个县(市、区)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为88.4%;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一季度共办结欠薪案件1518件,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3.9亿元,涉及劳动者3.8万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3.5亿元,涉及农民工3.2万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向县级推进。
新闻通报会上,刘副厅长还与参会的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就各媒体关心的职称评审、就业创业、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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