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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举行2013年度新闻通报会 蒋明红:2014年将进行19项改革

  • 发布时间:2014-01-29 11:2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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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上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宁召开2013年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蒋明红通报了2013年度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和2014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蒋明红厅长表示,今年将针对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工资收入分配以及劳动关系调整等6个方面进行19项改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潘志金主持通报会。

蒋明红厅长在通报会中指出,2013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呈现了不少工作亮点,可以概括为实施就业优先、人才强桂“两大战略”取得新成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大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化人事制度、工资制度“两项改革”取得新突破。

2013年,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2013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1.0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4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71万人,完成121.3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8万人,完成15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低于控制目标1.2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健全面向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一系列专项活动,积极为毕业生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二是积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重点扶持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创业。三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共组织专场招聘会624场,为107.81万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82.68万人次。四是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以及创业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复退军人、零就业家庭等专项培训工程。全区职业培训35.97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有42.8万人,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36.12万人。五是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果,社会保障更普惠于民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顺利。至去年末,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38.46万人、253.36万人、1030.99万人、325.62万人、270.2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1.36%、104.26%、106.29%、104.37%、104.7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80.68万人(其中农村居民1640.47万人,城镇居民40.21万人),比上年增加94.28万人。社会保险各项征缴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金征缴分别达到274.91亿元、21.82亿元、103亿元、6.3亿元、5.45亿元,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5.73%、145.47%、121.75%、108.62%、132.93%。二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连续9年调整,月人均水平达到1717元,比2005年增加了1100元;失业保险提高待遇20%,全区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水平比上年增加121.6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比上年每人每年提高了40元;14个市按规定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自治区本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分别增资190元、90元、7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三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顺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失业动态监测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南宁市等7个地级市的社会保险信息数据进入了自治区“五险合一”数据大集中系统运行并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全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同城化目标比政府要求提前两年实现。社保经办资源整合、“五险合一”集中经办取得实质性进展。此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全面铺开,全区95个县(市、区)已实现基金联网监管。社保经办资源整合、“五险合一”集中经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积极实施人才强桂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加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组织遴选第十六批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选30名。评选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3名人选入选,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和管理,新增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8个,目前已达到50个。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广西博士后“两站”共53个。加强稳定和吸引领军人才,制定完善相关规定和办法, 对我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作出调整和规定,博导、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可延长退休年龄5-10年,对部分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终身教授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取得新成效。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其管理办法,并组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引不进、评不出、留不住”的问题;扩展职称评审服务范围,合理引导新兴产业专技人员参评职称;完成钦州、防城港两个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1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首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四是高端智力的引进和培养工作稳步推进。成功组织了“2013年海外优秀人才广西行”等12次引智大型活动,开展了广西“金绣球奖”评奖活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精减和规范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公务员制度逐步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考录、公开遴选、平时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了自治区、市、县、乡镇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共录用公务员7500多人。制定出台《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做好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公务员发展战略专题培训、东西部对口培训等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开招聘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岗位设置工作步伐加快,全区有26995个事业单位完成了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占总数的89.46%。三是军转安置工作不断加强。积极探索创新安置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顺利完成861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五)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政策。对区直、市直、县级机关公务员以及自治区直属机关驻外地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全区公务员待遇地区差异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实现了属地化,参公事业单位参公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三是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管。继续推动建立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提高了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分别达到1200元、1045元、936元、830元。

(六)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为重点,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全面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继续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76%,集体合同签订率达71.41%。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深化。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抓手,积极健全调解仲裁组织机构,地级市、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率分别达到100%、90.53%,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及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仲裁案件16301件,涉及人数19013人,立案受理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5.44%。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覆盖了64%的地级市。全年共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6324件,追讨劳动者工资6.68亿元,涉及劳动者8.74万人。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2014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蒋明红厅长指出,2014年,我区要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2014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要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推进“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调研工作,为召开全区农民工工作会议作好准备。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组织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健全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区、市、县、乡全覆盖。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下大力抓好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重点是非公有经济单位。突出抓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做好本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加快解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城乡居民长期参保续保。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新增5个市。加快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研究推进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和促进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加快整合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完成县级社会保险事业局的组建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大集中系统的上线与应用工作,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集中”和“一卡通”。全面推进广西“五险合一”业务经办规程的实施。

(三)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两项规范”,即规范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职称管理工作;探索“三大创新”,即探索高层次人才平台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构建专技和技能人才成长双向通道、探索部分系列职称管理体系改革;实施“五项工程”,即继续实施特聘专家工程、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博士后培养工程和专家服务基层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积极引进和用好广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重点园区建设急需的国外智力资源。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进一步加强考录诚信体系建设;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岗位设置管理创新,尽快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完善聘用合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解决编外用人问题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年度军转干部安置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定完善工资指导线,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六)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依法规范劳务派遣。提高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严格执行并完善劳动标准。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建设,今年县一级要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重大集体争议调解协商机制,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深入开展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中央驻邕、区直及南宁市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通报会。(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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