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行2017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巡视员潘志金通报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面圆满完成了国家人社部和自治党委、政府下达给人社部门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7年,我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看病就医即时结算“一卡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我厅分别在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全国社保局长会议、全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进会、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全国因公出国(境)培训管理及成果工作会、全国专家服务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座谈会等7个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在全区法治政府工作推进会、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全区行业扶贫工作推进会等3个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广西众创示范基地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称号。
(一)就业创业
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4.6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4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6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47%、114.62%、122.00%。四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21%,比目标任务控制数低2.29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2.37万人次,同比增加10万人次,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就业创业政策不断完善。自治区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规定,对创造新增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累计发放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5318万元,69764个新增岗位享受补贴;对稳定岗位的企业给予企业稳岗补贴,累计发放稳岗补贴3.65亿元,涉及企业8170家,惠及职工99.2万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等。
(2)重点群体就业扎实推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平稳。全力推进就业扶贫,为10.02万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13万人次。加强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3)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全区累计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66个,5345家企业和项目入驻孵化,直接带动就业3.55万人。广西众创示范基地新增入驻孵化项目81个,累计孵化项目达162个,注册资本近7.8亿元,直接带动6000多人就业,2017年初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称号。发放农民工创业贷款总额达18.6亿元,3.6万名农民工得到创业扶持。建设38个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累计入驻企业668家,吸纳了20689名农民工就业。目前,广西返乡创业农民工人数达70.41万人,创办企业49.13万个,带动就业349.48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形成良好氛围。
(4)职业培训质量明显提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等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劳动者素质稳步提高。2017年,全区参加政府财政补贴的各类职业培训114673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和创业分别为37411人和4478人。实施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先后招收两批“两后生”共10590人,首批培训合格的5208名学员中,2864人实现就业,2344人转读学历教育,完成了培训合格率、就业升学率双90%的预期目标。
(5)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为重点群体提供岗位对接和政策咨询等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发放宣传材料246.15万份,组织653场专场招聘会,为110.93万人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6)推进人社服务进村入户。基层公共服务进一步夯实,构建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体系。牵头负责“服务惠民”专项活动,2017年底全面完成全区14268个行政村就业社保服务窗口建设任务,实现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
下一步工作安排:突出抓好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鼓励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为重点,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持续推进稳岗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解决就业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扩大精准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解决就业不平衡问题。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继续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人数分别为2582.89万人、5172.33万人、302.13万人、388.78万人、338.58万人,分别完成自治区计划的103.32%、110.05%、104.18%、103.67%、109.22%。全区社保卡实际持卡人数3344.89万人,完成年度发卡计划的112.62%。
(1)完善制度有创新举措。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逐步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责任。制定出台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相继出台《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10个文件,基本搭建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探索开展降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工作。在不增加参保个人和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对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进行改革,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对当年参保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实施社保精准扶贫,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新模式。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初步实现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定出台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填补了我区本项制度空白。出台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机制的科学化。制定出台《广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调整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0.35元,惠及全区242万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领取水平达1012.39元,并从201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标准,最低档由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70%提升到80%。连续三年上调工伤保险三项待遇,2017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4元、84元和60元。
(3)严防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社保基金安全巡查、约谈、挂牌督办“三项制度”,为依法、从严、规范社保基金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4)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看病就医购药即时结算“一卡通”。目前,全区已有2405家定点医疗机构、5594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全区范围内的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互联互通的两定机构位居全国第一位。此外,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全区15个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大力推进“互联网+社保”,综合柜员制、一门式服务、一网通等便民举措相继推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工作安排:突出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和落实社保精准扶贫政策,扎实推进社保扶贫工作。加快推进全区统一就业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构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
(1)创新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等系列政策文件。积极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2)推进高层次人才平台项目建设。建成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八桂英才网”,为海内外、区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全方位服务。组织遴选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8个、第六批自治区特聘专家20名、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30名。加强博士后“两站”建设,批准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家。
(3)全面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8个职称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政策。首次在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开展职称评审社会化试点工作,下放15个单位副高级评审权,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
(4)创新高技能人才工作。选取9家企业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职业培训券申领发放试点工作,为全区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探索了新路子。高技能人才工作迈出新步伐,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9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6个。2017年,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为20668人,其中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820人。
(5)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推动出台我区引才引智工作专项政策——《广西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实施办法》,全区顺利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年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05项,引进国(境)外专家415人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突出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全力推动人才政策落地生根。大力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不断提高我区人才质量和水平。围绕我区重点产业,依托各类人才项目和工程,加大柔性引进力度,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我区创业发展。加快引进、培养和使用好我区急需紧缺的各类技能人才,为我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健全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不断拓宽海外引智渠道,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区就业创业。
(四)人事管理
工作进展情况:
(1)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活力。提高基层公务员录用比例,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80%以上都在基层。创新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深入推进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公开遴选计划由2016年129人增加到708人。面向全区(含中央驻桂)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点探索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取得零的突破。加大正向激励工作力度,将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提高基层公务员绩效奖金发放标准,在评先表彰工作中向基层公务员倾斜,推荐参加全国表彰的人员中,基层人员占71%。
(2)公务员制度逐步完善。按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公安系列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动产业园区人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0%。优化政策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更加科学。进一步优化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招聘人员倾斜政策。出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有关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到企业兼职或在职创业、选派到企业创新创业,以及创新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等。
下一步工作安排:抓好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公务员管理首位,大力加强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扎实做好考录、遴选、调任、聘任、考核、交流、监督等各项工作。重点在“高素质”和“专业化”方面下功夫,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更加注重培养公务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岗位设置管理。落实好军转安置各项政策,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
(五)收入分配
工作进展情况:
(1)规范完善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薪酬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8%、上线12%、下线2%。开展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建立起企业薪酬调查的机制、体制。
下一步工作安排:抓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人力资本和劳动价值、促进机会公平、鼓励创新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国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范围和标准的工作部署,做好落实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推进公立医院、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充分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六)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进展。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协调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完善了政府、工会、企业协商协调机制。指导企业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得到改善和规范。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76%。
(二)劳动人事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为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等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一站式”服务。2017年,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待法律援助来访3832人次,为1935位劳动者提供申请法律援助的指引服务。提升仲裁公共服务效能,推行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6.87%,调解成功率64.38%。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14个设区市、72个县(市、区)开通并使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覆盖率达77%。
(三)劳动监察执法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各级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全面实施定期督查、工作约谈、严格责任问责制度,解决欠薪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性检查活动,运用广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联动处理平台,基本实现全区“一点投诉举报、全网联动处理”的目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9.5%,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安排:抓好法治人社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我区法治人社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创新开展快速仲裁庭审改革试点,建立“仲裁开放月”机制,确保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指标任务。加强劳动监察,严厉打击劳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问题一:从2015年起至2017年,我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现3年执行期已到,请问每年3亿元资金使用情况如何,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取得哪些新进展、新突破?
答: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提出的“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创业就业”的精神,2015-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优秀劳务品牌、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及农民工工作奖补。3年来,随着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并有效发挥杠杆引导作用,我区农民工创业环境得以进一步优化,返乡创业起步难、发展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目前,全区返乡创业农民工总人数达70.41万人,创办企业49.13万家,带动就业349.48万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开展的2015-2017年广西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终期绩效评价结果,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0.2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一)农民工创业园的建设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初期用地难、建设难、发展难等一系列问题,有力促进和带动了农民工返乡创业。2015-2017年,全区共扶持38个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9亿元。截至2017年末,38个农民工创业园已有入驻企业670家,吸纳农民工就业22777人,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837人。从实践经验上看,一般创业园平台效果真正完全发挥出来,至少需要有6-8年的培育期,目前38个农民工创业园仍处于前期建设阶段,但其对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推动效果与示范效应已经初步显现,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在过渡完项目建设期后,必定能以点带面更有效地推动当地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既为我区返乡农民工提供实现创业梦想的舞台,也为返乡就业的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更有利于推动“归雁经济”发展,培育县域经济快速向前新动能。
(二)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在鼓励与扶持农民工创业、帮助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困难问题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带动了各地农民工创业就业。2015年6月,广西率先在全国实施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把农民工和农民创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2016年,进一步降低贷款申请门槛,放宽反担保范围,并强调各地经办金融机构在核发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时,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款。2016下半年起,各地贷款发放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17年末,全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18.6亿元,有效帮助3.6万人解决创业资金短缺难题。根据第三方评估数据,每笔贷款可扶持1-2人创业,直接带动就业平均2-3人,带动当地闲散劳动力务工5-20人。
(三)优秀劳务品牌培育基地和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补助项目的实施,直接推动了基地培训能力的提升。农民工参加培训人数逐年增加,从整体上提高了农民工专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培训平台同时也为农民工搭建了对口的就业渠道,为农民工培训后的直接就业带来便利,促进了受训农民工整体就业率的提升。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抽查,劳务品牌培育基地培训人数逐年提高,2015年平均培训农民工2100人左右,2016年平均2800人左右,参训农民工每年平均获证比例83%,实现就业比率达到60%以上,有效发挥了劳务品牌促进农民工实现更充分更稳定就业的积极作用。
(四)农民工工作奖补资金对推动各地农民工工作发挥了积极效应。比如,用奖补资金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为农民工专业技能的交流与进步提供平台,以赛促培、以赛促学,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与晋升加薪机会,促进农民工学技成才转变命运。2015-2017年,连续三年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证”的形式,创新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每年的大赛都能吸引到2万多名农民工参赛,并带动10万多名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被农民工选手称为“咱们的奥林匹克”。三年累计通过技能大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5.21万本,打破以往农民工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传统方式,受到了农民工的热情赞誉。一部分农民工通过大赛提高了职业技能、并利用技能实现创业改变了命运。其中比较典型的代表:百色市农民工杨春,2015年荣获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自治区决赛家政服务员项目第十名,赛后被人社部门优先推荐获贷农民工创业贷款,以10万元起步创办百色市彤鑫家政服务中心,2016年培训家政服务员1419名,目前已与深圳市“580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劳务协作,积极帮扶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南宁市农民工周扬,参加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大赛荣获中式烹调师一等奖。比赛结束后不久,周扬就筹资创办了一家饭店,当起了老板,掀开了人生的新篇章。这样的例子在我们广西还有很多。
问题二:2017年12月20日,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按病种付费为什么能够降低住院参保人的负担?
答:一直以来,我区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行为的主要做法是“按项目付费”,简单来说就是每个医疗项目都定个价,最后将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累计,把累计金额按报销比例进行付费。目前开始推行的按病种付费与之前的付费方式不同,是把整个住院治疗的过程,按照国家规范的治疗路径整体“打包”付费。价格确定由自治区物价局牵头、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到各地各级医院取样、集中比对、联合议价等环节,确保定价合理。“打包”的看病价格更优惠,医院用药的范围更灵活,整体上会有效减少参保住院患者由个人承担的看病费用。
按照我区现行“按项目付费”的管理模式,参保人员在住院发生医疗费用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比例报销,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为68%左右,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为50%左右。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后,引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遏制“医疗大检查、滥检查、过度医疗”等现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现在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实施“按病种”付费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达到75%,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达到60%。
问题三:近期网上流传有微信新版电子社保卡正式上线的消息,请问广西微信版电子社保卡何时上线使用?有什么功能?未来是否可以不用实体社保卡了?
答:2016年,我厅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共同打造了全国首家省级人社微信服务平台——“广西人社微信服务厅”, 该服务厅已于2016年12月31日上线。
电子社保卡为微信服务厅的一个重要应用功能,可为参保人提供微信医保支付和查看可享受的线上服务等功能。目前自治区本级已有459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微信扫码支付功能。参保人绑定电子社保卡后,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只需扫码即可完成医保移动支付。
关于广大媒体朋友及参保人共同关注的电子社保卡是否可以取代实体卡的问题,近年来,社保卡应用模式不断深化,不断创新。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进行全国统一的社保卡线上服务平台的规划设计,制定全国线上应用的统一标准,这一平台聚焦社保卡最核心的身份认证、医保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三项功能,整合基础能力,统一线上应用入口,在保证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实现服务融合,形成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应用能力。一个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公共服务的国家平台已经呼之欲出。
但万变不离其宗,社保卡的线下应用和线上应用同为社保卡的重要应用形式,实体卡的“锚定”作用更应充分确认。未来的社保卡线上应用将以线下社保卡为基础,实现“一一对应”,唯一映射;实体卡应用人群更具广泛性,在身份认证等公共服务应用场景中更加直接、便利;实体卡以人社密钥体系为支撑,经过多年实践构建的社保卡安全体系是资金安全、数据安全、隐私安全的根基,亦是线上应用安全的底座;实体卡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是实现身份认证、业务办理的基础支撑,亦是线上应用实现的桥梁。未来,以线下为基础、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社保卡在提升人社部门乃至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问题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广西企业年金的一些基本情况?下一步是否会有新的举措?建立企业年金有何益处?
答:(一)我区企业年金的基本情况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职工的养老责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同时也是世界上多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的普遍选择。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和2004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8﹞67号)等规定,我区企业年金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国家制定政策、企业自主建立、市场投资运营、政府行政监管的制度模式和运营规则。当前,我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在积极地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中。
(二)我区下一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打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17年12月18日正式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后,我区已及时将该办法印发至全区贯彻执行。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动全区企业年金工作发展:一是采取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年金知识的普及,提高企业年金影响力。二是重点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尝试,鼓励和引导更多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三是着力加强指导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细致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
(三)建立企业年金的益处
一是有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截至当前,我区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改革,已基本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将可为确保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健康顺利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
二是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人才的竞争,加上我区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劳动力增量逐步减少、流动性增大,企业招工特别是吸引人才的压力也逐步增大。企业年金所具备的延期支付功能、可以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人才倾斜的灵活分配办法、权益归属规则所具备的约束功能等,能够较好满足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的需求,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收入水平。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未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即基本养老金用于保障基本生活,第二、三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作用将逐步增强。如果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和企业共同向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缴费,通过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可以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有效增值,有利于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基金具有独立性,运营严格规范,能够保证职工在达到条件后领取待遇,不会被企业或者管理机构等挪作其他用途,也不受企业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的影响。
四是有利于促使企业和职工更好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部分,企业缴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可以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没有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