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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

  • 发布时间:2021-08-02 09:52: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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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确保“十四五”全区人社事业开好局起好步,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为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人社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推动人社业务成果,扎实在政策执行、管理体系、管理手段上狠下功夫,全面提升人社系统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同时,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全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有力有序推动减负稳岗扩就业,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021年1至6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22973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累计8657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累计3548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4.32%、108.22%、177.40%。6月底的登记失业率为2.69%,低于目标控制数1.81个百分点。全区各项就业指标较好完成,趋势向好,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一是研究原有就业扶贫政策延续问题,出台《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我区就业扶贫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二是牵头出台《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引导基地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方式、补贴内容、补贴标准、退出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力促扶持更多创业实体,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三是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我厅联合教育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和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优化就业服务、扩大政策覆盖面、简化就业手续等方面,着力压实责任,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四是梳理形成2021年广西人社部门稳就业相关政策清单、广西人社帮扶相关政策清单印发各市落实。加强对全区各市县落实政策情况的指导督促,确保每项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见到成效。

2.强化衔接就业帮扶。保持主要就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责任全面压实。一是先后召开了全区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2个电视电话会议,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在粤桂两省(区)政府领导的见证下,广西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订《粤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务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健全省级层面劳务协作对接机制。三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并会同自治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细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加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四是召开广西2021年全区就业帮扶助推乡村振兴业务培训班,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进行部署,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就业帮扶重点工作任务。

3.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疫情发生以来,着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行业的就业监测,持续监测就业、失业关键性指标的变动情况。密切关注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领取失业金人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区内6000家重点企业用工变化、1500个行政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回流情况。持续调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时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专项监测。目前,我区初步建成了一套横向联动、纵向调度的多维度就业监测体系,通过加强形势分析研判,为制定“稳就业”政策和针对性措施提供科学参考。制定了《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1+4”工作预案》,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4.积极开展就业行动。稳岗留工措施实,真情服务暖人心。今年1月21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积极对接企业,走访慰问关心留在就业地的农民工,引导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在企休假。活动期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累计为392万人次提供政策咨询,为281.3万人次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集体过年或送温暖活动1902次。“点对点”返岗一站式,服务对象得实惠。主动做好节日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在农民工务工集中地陆续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包车运输,确保农民工返乡返岗错峰有序。据统计,全区人社部门组织返岗务工“点对点”专车(列)3665次,直接护送14.37万名农民工返岗务工,包含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4.05万人。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专项活动,累计举办专场招聘会1781场,提供就业岗位179.67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3.39万人次。推动共享用工,优化营商环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淘就业”平台开设“共享用工”专题,更新企业“共享用工”目录,实现动态发布共享用工企业信息,优化营商环境。

5.着力提升职业技能。一是制定印发职业技能提升“暖春行动”、康养培训、马兰花计划、“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职业培训券、发挥专账资金效能等专项工作文件,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统筹重点群体培训,面向春节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暖春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二是组织开展“双千结对”“以工代训”自查评估,培训机构“培训贷”等违规行为排查工作。三是制定政策,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推动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总费率为1%,用人单位、职工均为0.5%。2021年1-6月,全区减征失业保险费12.01亿元,惠及21.92万家企业、417.07万名职工。二是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大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发放稳岗返还。2021年1-6月,全区发放稳岗返还3360.41万元。

(三)社会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

1.持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为提高参保率和参保质量,确保2021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到90%,“十四五”期末达到95%,我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加强各市扩面指导工作。截至2021年6月,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543.16万人、2577.64万人、517.79万人、441.22万人,分别完成人社部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1%、100.26%、107.20%、103.09%。

2.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继续落实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和发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发放不拖一天、不漏一人、不少一分。截至2021年6月底,累计筹措并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资金95.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68.83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6.4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3.18%。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用,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等。

3.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继续同步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区出台《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平和效率兼顾原则,总体调整水平为4.5%,调整后的养老金已于6月底发放到位,全区共有274万退休人员受益。

4.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以更高标准民生保障献礼建党百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4号),从2021年7月1日起,将广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提标工作惠及全区2551万名参保人员,其中640万名领取待遇人员直接受益,实现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5.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效。自2021年5月份起,给在自治区本级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免费发送了到账提醒短信;在2020年实现47项社保业务全区“异地通办”、10项社保业务“跨省通办”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第二批通办事项的信息系统改造,优化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推动全区“异地通办”“跨省通办”。强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自治区本级对80岁以上行动不便老人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提供上门服务。

(四)人才人事工作不断推进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送审稿)》。二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印发《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工作。三是实施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启动2021年招募工作,开展岗位征集,招募指标向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岗位设置重点向乡村振兴类岗位倾斜,新设帮扶乡村振兴、林业类岗位。

2.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实施重大人才项目。评审推荐我区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及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各2名。遴选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家。实施北钦防一体化联合培养博士后项目。落实特聘专家、十百千人才、人才小高地、博士后等人才项目2021年度建设经费。完善建设人才信息库,入库人才总量107万人。二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成2020年年度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和 发放工作,全年共取得职称16.7万人(包括通过考试取得的7.3万人),其中正高1915人,副高3.71万人。修订12个系列(行业)职称评审条件。组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行业、工程系列汽车产业高级职称评委会,探索围绕产业发展推动人才精准评价。三是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部署组织开展公需科目学习考试,截止6月底共有58.59万人完成学习考试。获批6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遴选12个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上半年已完成1个国家项目和2个自治区级项目。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是创新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推动重点行业开展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这是我区首次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扩大科研院所自主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试点,新增5家科研单位列入试点范围,推动试点单位完善能上能下动态用人机制。二是顺利开展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广西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在全区14个市顺利完成。此次考试计划招聘岗位共15365个,招聘人数22338人,报名人数23.7万人,是广西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以来报名人数最多的一年,实际参考人数19.4万人,参考率达81.86%。三是积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办法》,对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对象、类型、内容以及培训的管理监督、学时登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这是我区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

(五)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1.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开展2021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活动。联合自治区总工会、企联、工商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的通知》,在2020年开展培育活动的基础上,全区选取42家加班情况较多的企业开展培育。二是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国家和自治区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三是着力推进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调解仲裁组织、新注册企业用工服务、重点企业服务等其工作。

2.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通过成立调解中心、速裁庭,开展繁简分流、网上调解等一系列措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案件终结率均比去年、前年同期显著提高。2021年上半年,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6067件,涉及27959人,涉案金额33968万元。仲裁案件结案率79.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0.95%。今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修订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设立“预防”专章,把预防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有利于实现源头治理目标,适应了近年来广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情日趋复杂等重大变化的社会需求。

3.积极推动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在全区开展涉嫌欠薪线索源头整治“春雷行动”,重点针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及“互联网+督查”、信访等渠道转办的涉嫌欠薪线索,建立全区线索台账,及时转办各类线索,建立工作专班,实行专人督办,层层压实责任。目前,我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中的涉嫌欠薪线索数量每月大幅度下降,1-6月我区线索数量排在全国第26位,是线索数量较少的省份之一,表明我区根治欠薪源头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六)行风建设加速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效果自我评价,组织全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1对1跟班学习,提升人社服务快办服务质量。今年1至6月,全区共为12.95万人提供了“打包办”服务,办理业务25.75万笔,减少群众跑腿12.8万次,群众跑腿频率降低50%。二是构建“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依托“高德地图”电子导航平台,构建“广西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将覆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的18099个人社业务办事网点纳入“电子地图”,群众可通过“电子地图”查看网点名称、所在地点、门牌图片等,通过“电子地图”即可一键导航到办事网点,群众办事更方便“就近办”。三是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今年1至6月,全区共归集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信息59.39万条,群众办理人社业务的综合好评率99.98%,差评整改率100%。四是推进“厅局长走流程”。研究确定“规范社保经办专项抽查”等“走流程”重点政策或便民措施,已完成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设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等109项事项“走流程”,发现并推进解决27个服务群众的堵点难点问题。

(七)加强党建统领,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解决就业上的难题。针对退役军人就业难问题,为3000名退役军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开展为退役军人送技能培训主题月活动的通知》,截至2021年6月末,全区已培训退役军人959人,落实培训补贴119.92万元。全区共为97032名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93亿元。

2.解决参保上的难题。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受地域限制问题,制定完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地域限制等政策,放宽农民工、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取消或简化相关证明材料,方便他们参保,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解决服务上的难题。对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要素进行了“八统一”。为全区14268个行政村配备“广西人社村级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完成20项常用社保就业服务,目前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就业社保各类业务近200万人次。

4.解决乡村振兴上的难题。针对脱贫群众“发展后劲不足”问题,密切关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社保覆盖等动态情况,保持现有人社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保持外出务工人员、公益性岗位不减少。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扶持力度。巩固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继续实施倾斜性的人才人事政策,助力乡村振兴。选派了13名干部到马山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人社力量。

(一)继续做好稳岗扩就业。一是继续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2021年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任务。二是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就业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后续扶持和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公益性岗位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等工作,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三是深入开展大规模技能培训。加强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对接,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下达的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的目标任务。全力做好第一届广西职业技能大赛,激励全区广大劳动者苦练技能本领,努力提高技能水平,为建设壮美广西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社保政策制度。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实施精准扩面,推动应保尽保。加强数据整合,提高数据质量,抓好精准扩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做好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便捷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人才人事工作。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研究探索更为完善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和能上能下动态用人机制,扩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主管理试点范围。继续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全区各系列(行业、单位)推进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在全区推广电子劳动合同。推进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完成国家、自治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法年活动。按照行动方案推进“春雷行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打好“整体战”、“阵地战”、“歼灭战”。

(五)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全面推动我区“快办行动”提档升级,让更多企业群众享受到广西人社快办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就近办、上门办、一卡办和免申即办等。持续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窗口经办服务效能。

(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坚持学习实践同步推进上下功夫,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化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出台一批惠民利民政策、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人社经办服务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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