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行2017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巡视员潘志金通报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广西电视台记者:2017年12月20日,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按病种付费为什么能够降低住院参保人的负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答:一直以来,我区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行为的主要做法是“按项目付费”,简单来说就是每个医疗项目都定个价,最后将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累计,把累计金额按报销比例进行付费。目前开始推行的按病种付费与之前的付费方式不同,是把整个住院治疗的过程,按照国家规范的治疗路径整体“打包”付费。价格确定由自治区物价局牵头、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到各地各级医院取样、集中比对、联合议价等环节,确保定价合理。“打包”的看病价格更优惠,医院用药的范围更灵活,整体上会有效减少参保住院患者由个人承担的看病费用。
按照我区现行“按项目付费”的管理模式,参保人员在住院发生医疗费用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比例报销,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为68%左右,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为50%左右。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后,引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遏制“医疗大检查、滥检查、过度医疗”等现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现在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实施“按病种”付费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达到75%,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