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一批高频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的函》(人社厅函〔2021〕107号)精神,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修订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1〕24号)与此通知不一致的,请以此为准。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修订版)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一批高频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的函(人社厅函〔2021〕10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