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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民营企业家日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306号)

  • 发布时间:2021-10-28 15:5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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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20〕7号)精神,自治区将每年11月1日确定为“广西民营企业家日”。为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研究决定,2021年11月1日,我区人社系统在全区开展“2021年广西民营企业家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恒心办恒业  稳岗位扩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届时我厅将在崇左市举办“2021年广西民营企业家日”启动仪式,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民营企业家日活动。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有招聘需求的企业。

(二)以下岗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同时服务于各类求职群体。

四、活动内容

(一)准确掌握求职招聘信息。各市、县(市、区)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多渠道了解掌握各类求职者的就业情况和需求。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确保岗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对接和匹配服务。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各市、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校园、基层等求职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因地制宜组织灵活多样的专业化、小型化定向或专场招聘会,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招聘活动。深入企业、园区,组织企业家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家心声,帮助企业家解决用工、培训、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做好政策落实和权益维护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在活动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特别是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等各个层面出台就业政策,提高其吸纳就业的积极性。要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维护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告知其相关权益和维权途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将企业家日活动打造成为宣传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品牌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0月28日前报送负责人名单。

(二)拓宽活动渠道。各市、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手段开展线上招聘。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线下招聘会,创新组织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供更加特色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市、县(市、区)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类渠道做好企业家日活动的宣传,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安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活动知晓度。

(四)做好安全防护。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聘活动现场疫情防护及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防护责任,摸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确保招聘活动有序进行。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就业歧视。

各市、县(市、区)要及时汇总活动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由设区市汇总各县(市、区)总结材料,形成活动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2021年广西民营企业家日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胜永    

联系电话:0771-5516815  19807713005 

电子邮箱:zzqjyfwzxsck@rst.gxzf.gov.cn

附件:2021年广西民营企业家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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