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3〕26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我厅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一批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同时开展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含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现就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1.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质量强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瞄准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紧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领域,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3.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级高级研修班设置特色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设置“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高级研修项目特色班,计划用5—10年打造我区专项人才培养特色主题。申报单位可从各地、各行业领域发展角度研究提出与特色班主题相关的培训项目,申报特色班的需在申报表中注明纳入特色班,并简要说明已办相关班次特色、成效和下步考虑。符合特色班主题的,在遴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围绕全方位开放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工业强桂、乡村振兴、交通强区等重大战略,服务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高水平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推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创新发展等新机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高精尖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面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人才培养项目。
2.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中:高级研修项目主要紧密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及本工作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内容,突出解决科研、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主要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紧贴急需紧缺人才的职业发展需求;岗位培训项目主要以人才理念更新、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实践能力提升、团队合作、技术适应、创新创业等能力提升训练为主要内容,重在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岗位适应和职业发展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二)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应当面向全区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个别专业领域可放宽至初级)、在实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应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三、经费保障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采取财政资助和自筹经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
(一)财政资助班次。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财政资助金额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为准。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予以定额资助,其中:高级研修项目班每期资助7万元,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班每期资助7万元,岗位培训项目班每期资助6万元。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自行解决,申报表中须填写补充经费来源。
(二)自筹经费班次。自筹经费班次由各地各部门自愿申报并在申报表中注明。入选自筹经费班次的,可以分别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或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的名义办班,对学员发放相应的结业证书,相应学时予以登记。自筹经费班次遴选对象为已有经费来源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安排经费支持,办班经费由各申报单位按原保障渠道结算。对于积极承办自筹经费班次的,作为推荐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或遴选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重要依据,并在制定下年度研修培训计划时予以支持。
(三)经费使用要求。财政资助班次和自筹经费班次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研修培训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管理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组织实施,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根据原项目申报的有关情况,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单独或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主办,有关单位具体承办的形式组织实施。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5天左右,每班学员一般为100人以内(以实际下达计划要求为准),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办班。办班结束后,按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总结及办理经费结算事宜。
(二)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采取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承办单位具体举办的形式实施。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内容、培训方式、授课人员、举办时间以及参加学员等办班计划进行审核,确定并下达年度培训项目,各承办单位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自治区级培训项目时间一般为5天左右,每班学员50人左右。培训方式主要采取培训、研讨、交流、考察等,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原则上要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办班。项目办班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总结及办理经费结算事宜。
五、申报程序
(一)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上述选题要求和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分别提出或推荐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或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选题,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附件1)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2),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我区实际,重点结合选题要求以及中央各牵头部门分配我区承担的知识更新工程任务指标情况,组织评审遴选。
(三)根据评审结果,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印发名单,对纳入自治区级研修培训项目的班次,由承办单位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ptce.gx12333.net/),按流程进行填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866234,0771-5540261
电子邮箱:zyjsryglc@rst.gxzf.gov.cn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
邮 编:530022
(二)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服务电话:0771-5595211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
3.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有关项目选题申报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