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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7-11 15:3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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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爱党报国、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必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机装备;生活照料服务等;下同)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必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其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带徒传技、技能传承、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优先推荐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的个人。

(五)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推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单位。对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为8年以上;对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至4年以上。

三、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不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各市、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决定申报奖项。为培育我区高技能人才评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聚集较多的单位可推荐2名中华技能大奖并排名,其他项目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或1个单位。

四、推荐评审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各单位的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配给我区的名额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广西第十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以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名单,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评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五、推荐材料

(一)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有关单位部门名义报送综合推荐函一份,推荐函中应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分别排出优先顺序,并说明初审及公示情况。

(二)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填表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附件3-6)以及相关事迹材料、支撑材料和照片等,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和骑缝章。

(三)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单位申报参评,大力宣传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要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原则,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切实把条件过硬、德技双馨,真正代表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技能水平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推荐上来。

(二)为避免重复推荐,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人员参评全国技术能手。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突出贡献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表扬)。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推荐视为无效。

(三)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以及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下一届评选表彰推荐资格。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存在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单位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 系 人:王承、姚伦仲

联系电话:0771-5882806 13977166032

联系地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填表说明

      3.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4.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

      5.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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