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我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价机构备案
(一)评价机构的场地设备、考评人员、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等应符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评价机构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面向劳动者开展考核评价,其中技能类职业资格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企业、院校自主评价机构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规范实施。
(二)评价机构备案要围绕重点产业、服务就业创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条件、择优遴选,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由自治区及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评价机构需变更单位基础信息的,应及时向原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变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一次备案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延续备案的,应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经评估合格的延续备案。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建立全区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调整。
二、规范考核评价活动
(一)评价机构按照备案范围及备案承诺开展考核评价,要严格按规定做好考试计划公布、报名组织、考场编排、考务安排、评价实施、成绩公示、结果审核、证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要在指定工作平台开展考务管理工作,使用规范编制并经审核的题库开展考核评价,严格用卷管理。要妥善保管评价工作全过程资料(含监控录像),其中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溯源、可倒查。
(二)评价机构应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从事考核评价工作,实行轮换制、回避制,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评价工作出现重要、重大要情应第一时间向监管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评价机构跨市开展考核评价的,需向评价活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评价工作并主动接受属地监管。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考核评价活动,聚焦重点加强评价活动全过程监管,严格结果审核。推行“内督外用”、“外督共用”、“区市联动”、“机构互督”等质量督导工作机制。指导评价机构做好标准规范、题库建设及考务管理、质量管理、证书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评价机构监管
(一)加强质量督导及执法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日常督导(现场督导、数据对比、远程监控)和专项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建立质量督导、查处问题台账。定期编制检查计划,确定监管内容、监管重点和监管对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以“互联网+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开展执法检查。
(二)开展评价机构星级评定。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价机构星级评定,制定评定标准,通过评价机构自查自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评估并结合质量督导、执法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依据评定标准将评价机构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三星级及以上为合格,二星级为基本合格,一星级为不合格。对星级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机构要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机构直接取消评价资格。
(三)健全质量通报及退出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健全评价质量通报制度,将通报结果与机构备案续期、星级评定等有机结合。对评价机构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处理程序约谈评价机构负责人、暂停评价活动、终止备案移出评价机构目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评价机构管理对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综合管理,加强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监管。要健全工作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做好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服务。
(二)评价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加强考务管理、标准规范及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设备设施,提升考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确保评价质量,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管理,接受同行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评价机构要认真抓好本《通知》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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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