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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1283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总结和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总结和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1-02 09:2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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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做好2024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统筹规划,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就报送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总结和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总结报送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81号)要求,请列入2023年自治区级竞赛计划以及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赛事广西选拔赛的各牵头主办单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一)2023年竞赛工作总结(包括相关竞赛成果、技术分析、经验做法、参加全国决赛成绩、存在问题等);

  (二)决赛原始成绩单(含全体裁判签字)复印件;

   (三)《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自行开展的其他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

二、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办主体

    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级行业协会(学会)(连续三年民政部门年审合格)、驻桂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简称申办主体)。

    申办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管(或主营)业务范围原则上应包含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能够落实相关政策;

    2.有近5年行业(或企业)内举办两届以上与申报职业(工种)一致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经验,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和裁判员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4.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5.有竞赛所需且满足安全健康等要求的场所、设施和器材,自然年内能统筹安排时间举办竞赛。

   (二)申报竞赛职业(工种)

    1.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的第三、四、五、六大类职业(工种),申请职业(工种)必须是申办主体的主管(或主营)业务,原则上同一申办主体不应连年申办同一职业(工种)的竞赛。申办主体应选择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和影响较大,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涉及国家或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农业机械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生活照料服务、数字技能)等需要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三)分类申报

    举办跨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可申报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可申报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列入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但尚未完成的申办主体不可申报2024年竞赛计划,未完成决赛的竞赛职业(工种)须在2024年内完成。

  (四)申报材料

    各竞赛计划申报单位要结合区域经济和我区重点行业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在总结分析历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件2);

    2.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内容)(附

3);

    3.初次申报举办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含初次举办的赛项)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拟申报竞赛职业(工种)的背景情况、软硬件技术条件、经费保障;

   2)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交申报赛事(赛项)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近5年行业(或企业)内举办过该职业(工种)竞赛、职业培训与评价、资源开发的相关资料。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竞赛计划的牵头主办单位应在申报竞赛计划前做好与申报赛事相关的其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严格落实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不得由竞赛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竞赛计划,承担应该由牵头主办单位承担的竞赛工作职责。

   (二)申报竞赛计划的牵头主办单位应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制定赛事组织计划,参照国家级竞赛和广西职业技能大赛的办赛模式,结合竞赛特点和实际,采取竞赛项目集中或分散比赛的形式,竞赛工作尽早组织实施,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举办地点,不宜集中在第四季度,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我厅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全区竞赛工作,研究评估后确定2024年自治区级竞赛计划并予以公布。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结、《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和《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的纸质及可编辑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09室。有关表格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www.gxrcosta.com)下载。

     人:夏蔚          

    联系电话:0771-5858856

    传真电话:0771-5860399    

    电子信箱:gxjdzxzlb@163.com

        址:南宁市葛村路5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2023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22024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3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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