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总结 及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7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总结
及2009年工作计划
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任务和新特点,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2008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效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把普法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年初做好了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加强了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多次通过网络与网民交流劳动保障工作。2008年12月,厅领导2次参与了广西新闻网 “厅局长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受到网友的热烈关注和赞扬,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南宁等地分管市领导、县领导亲自到电视台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宣讲。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与电台合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局领导亲自接听听众热线解答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亲自接受记者采访,宣讲政策法规。地方政府或部门领导对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视,极大地鼓舞了普法工作者,促进了普法宣传的深入开展,同时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地还加大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经费投入,使普法宣传工作能够较好地开展。
(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促就业、保稳定。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区内外部分企业关闭、停业、歇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返乡农民工逐渐增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我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以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增岗位、保就业、促发展、促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增加对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自主创业扶持等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等多项政策措施。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信心,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同甘共苦,共度时艰,增强了我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和能力,也推动用人单位进一步增强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做好“三法一条例”宣传,推动新法平稳实施。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三法一条例”宣讲团(小组)深入企事业等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座谈,宣讲新法,解惑释疑,扩大宣讲覆盖面。崇左、灵山等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用人单位和乡镇巡回宣讲政策法规和接受咨询。南宁、梧州等地为台商、外商企业举办实施《劳动合同法》座谈会,为企业管理人员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北海、合山、扶绥等地举办免费培训班,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劳动合同法》。南宁、柳州和桂林等地通过“12333”服务热线,接受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咨询。贵港、来宾等地开通网站,拓宽普法渠道。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服务窗口的作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等窗口单位把相关政策、办事流程编印成简单易懂的小册子,发给来办事的群众,既让群众随时了解自己关心的政策法规,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76场(次),举办各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班、讲座500多期(次),培训了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工会干部近7万人次;印制、发放宣传简易手册约170多万册、宣传页约300万张;发送新法知识宣传手机短信近150万条,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刊载新法宣传文章一大批,各地还通过接受电视、电台访谈等形式宣讲新法。全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加强宣传,有针对性地回答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消除一些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误解和疑虑,使“三法一条例”等新法在我区能够平稳地实施,没有出现因贯彻实施新法而出现不稳定事态。
(四)通过普法宣传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区2008年促进就业、社会保险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被自治区政府列为2008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开展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顺利启动实施的重要环节。劳动保障部门对参保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宣传,全区共编印宣传资料近100万册(张)。柳州等地劳动保障部门发出《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30多万份、《给城镇居民的一封信》20多万份。由于宣传到位,广大居民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予以理解、认同和支持。至2008年底,全区已有8个市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206.76万人,比上年底净增184.66万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06.19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88%。全区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6005件,比上年增长83.3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监察用人单位4.68万户,涉及劳动者189.74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45.1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补发拖欠劳动者工资待遇1.97亿元,督促8131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1491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41亿元。
(五)抓好干部队伍的普法学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2008年,在普法宣传教育中,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政策法规业务学习研讨试行办法》等制度,政策法规业务学习研讨活动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干部政策法规知识日益丰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劳动保障事业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促进就业、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得到顺利、平稳推进。又如,《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出台后,有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误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利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突击裁减人员的方式企图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针对这些情况,我区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普法宣传。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多次举办了全区劳动保障系统“三法一条例”培训班,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的领导进行授课,全区前后共2000多名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广大干部对“三法一条例”的各项规定有了比较系统、深入的了解,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推动“三法一条例”在我区的平稳实施,没有出现因贯彻实施新法而出现社会不稳定事态。2008年4月,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发来《关于万人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情况反馈的函》,通报社会公众对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作风效能的满意率达到96%,我区劳动保障工作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
二、存在不足
我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县、市及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工作条件有限,缺乏人手、缺乏经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受到较大的制约。对于存在的问题,今后要努力解决。
三、围绕中心,做好2009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来研究、来谋化、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二)做好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就业、保收入、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普法宣传,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
(三)重点做好“三法一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管理,引导劳动者以合法手段和途径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推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 )活动。通过媒体、网站、12333服务热线、咨询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劳动保障政策法规送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宣传到各级政府领导、基层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技校师生、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等不同群体,不断满足他们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需求。
(五)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讲求普法实效。继续组织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讲团(小组)深入用人单位宣讲政策法规,广泛采取讲座、现场答疑会、培训班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依托广西劳动保障学会制定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月月讲”活动方案,从2009年起举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月月讲活动,宣讲最新政策法规,帮助用人单位劳资管理人员提高依法用工水平,预防或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各地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配备专职人员,整合资源,落实经费,强化措施,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新广西作出应有的贡献。
没有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