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中华绝技”展演项目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52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职业技能类绝技绝活,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企业以及职业院校积极宣传、广泛挖掘,动员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具有技能类绝技绝活的人员积极申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华绝技”展演活动申报表(见转发文件),于2020年9月8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推荐单位要按转发文件要求将所推荐项目制作成内容新颖、技能精湛、可观性强、特色鲜明的技能绝技短视频(3-5分钟),并将其刻录成光盘后,于9月20日前邮寄或送至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蒙柳蓥、银莹
联系方式:0771-5861460、5865582
邮 箱:zynljsc@rst.gxzf.gov.cn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509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大赛期间,将组织开展“中华绝技”展演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华绝技”展演项目。
一、活动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职业技能类绝技绝活,吸引全民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力,展现各行业、各领域有特色、有代表性的绝技绝活项目。
(二)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由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和执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1.项目征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作技能绝技短视频,由组委会组织媒体代表、专家初选出40个优秀展播项目。
2.网上展播(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央视频、抖音、技能大师在线培训平台等媒体展播,经媒体代表、专家评审和观众线上投票,评选出内容新颖、技艺精湛、可视性强的20个优秀展播项目入围现场展演。
3.现场展演(12月中旬)。在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现场展演20个优秀展播入围项目,并在央视频、抖音、技能大师在线培训平台等媒体进行网络直播。通过媒体、企业代表和专家现场打分、现场观众投票以及网民线上投票,综合评选出“最受欢迎的中华十大绝技”。
4.表演颁奖(12月中旬)。在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闭幕式上,揭晓“最受欢迎的中华十大绝技”,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证书。
二、技术要求
视频拍摄由推荐单位和个人组织制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格式。mov格式或者MP4格式。
2.分辨率。拍摄高清分辨率的视频 1920*1080(如用手机拍摄,要采取横向拍摄)。
3.时长。时长控制在3-5分钟,并附项目的文字说明(3000字以内)。
4.取景。使用定向防噪音麦克风,确保视频内没有噪音(如风声、无关人员说话声、手机铃声等)。
5.光线。在室外拍摄,以自然光为主(避免阳光非常强的场景);在室内拍摄,可打灯拍摄。
6.设备。使用高分辨率摄影机拍摄,并辅助使用三脚架等固定设备。
7.其他。展演项目应采用无毒无害、可循环利用的环保材料。其中,主体框架采用型材(钢结构、铝型材)和节能环保等器材及材料,不产生特装板材垃圾。展演现场不使用明火,不使用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由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主办,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2.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视频)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须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视频)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4.请将视频刻录成光盘,并填写《“中华绝技”展演活动申报表》,于10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或快递邮寄时间为准)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也可使用百度网盘传输视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 倩、许 阳
电 话:(010)87772213、13070185709、13220112538
传 真:(010)87775671
邮 箱:zhonghuajueji@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32号院1号楼合生汇写字楼4层03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