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0年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农工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推荐评选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成立推荐评选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在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区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评委会委员。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民工办,负责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各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确保广西整体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选名额和方式
根据国农工发〔2020〕3号文精神,广西“全国优秀农民工”名额27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名额3个。我区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差额评选方式进行。
(一)全国优秀农民工候选人45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工作,由区直有关单位、各市组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全国优秀农民工候选人共45人。经自治区评委会评审后确定27人名单上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
(二)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6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各市和自治区各成员单位均可推荐1个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其中,自治区各成员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由自治区评委会办公室初评后保留2个候选名额。各市推荐的候选集体及区直经初选后保留的候选集体,最终经自治区评委会综合评审后确定3个集体名单上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集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原则
(一)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推荐、公示和审核,确保评选过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面向基层,优中选优。评选活动主要面向全区广大农民工和为农民工开展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在基层和一线岗位工作的农民工要占90%以上,要有一定名额的女性农民工和少数民族农民工。大中型企业法人代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作业队长等一线岗位管理人员可参加评选。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要以基层单位为主,不评选推荐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不评选推荐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已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以及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不重复参加评选。
(三)发扬民主,广泛推荐。优秀农民工推荐对象应为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应为辖区内(部门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农民工用工集中企业等有关单位。推荐优秀农民工要兼顾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农民工,推荐先进集体要认真把握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良,工作实绩突出的原则。
四、时间步骤
(一)初评阶段(2020年10月8日前)。自治区各成员单位、各市按照推荐名额和国农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组织评选,对初评的全国优秀农民工候选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要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10月8日前,将初评产生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报审材料(含本《通知》附件3、4、5,一式3份,电子版发邮箱)上报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市对报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自治区评审阶段(2020年10月15日前)。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对全国优秀农民工候选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报审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高度重视,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农民工候选人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荐对象要真正体现我区农民工风采和农民工工作的成就。要充分利用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农民工的亲切关怀,宣传农民工对我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吴仁鹏、吴仕瑛,联系电话:0771-5873235、5853452。电子邮箱:nmggzc@rst.gxzf.gov.cn
附件:1.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名额分配表
2.自治区成员单位推荐全国优秀农民工名额分配表
3.各市(区直单位)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荐表
4.各市(区直单位)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5.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荐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优秀农民工 候选人(人) | 农民工工作先进 集体候选单位(个) |
1 | 南宁市 | 4 | 1 |
2 | 柳州市 | 4 | 1 |
3 | 桂林市 | 4 | 1 |
4 | 梧州市 | 2 | 1 |
5 | 北海市 | 2 | 1 |
6 | 防城港市 | 2 | 1 |
7 | 钦州市 | 2 | 1 |
8 | 贵港市 | 2 | 1 |
9 | 玉林市 | 3 | 1 |
10 | 百色市 | 5 | 1 |
11 | 贺州市 | 2 | 1 |
12 | 河池市 | 4 | 1 |
13 | 来宾市 | 2 | 1 |
14 | 崇左市 | 2 | 1 |
15 | 区直 | 5 | 2 |
合计 | 45 | 16 |
附件2
自治区成员单位推荐全国优秀农民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地区 | 优秀农民工 候选人(人) | 备注 |
1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1 |
请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农工发〔2020〕3号文精神,在本系统、本行业或所服务的群体范围内推荐一名优秀农民工。
|
2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1 | |
3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 1 | |
4 | 自治区总工会 | 1 | |
5 | 自治区妇联 | 1 | |
合计 | 5 |
附件3
各市(区直单位)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户籍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先进事迹 (可加页) | ||||||
县级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
市级人社部门(区直单位)推荐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附件4
各市(区直单位)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先进事迹 (可加页) | |||||
县级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
市级人社部门(区直单位)推荐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附件5
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荐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市 (区直单位) 填表人: 负责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工作岗位 | 技术职称 | 工作单位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