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专区 无障碍浏览 注册 登录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更换背景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3644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26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1〕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26号)

  • 发布时间:2021-05-07 16:3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字号大小: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1年广西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以“技能展风采,匠心铸未来”为主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办赛宗旨,逐步夯实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以全国行业竞赛和自治区各级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和院校竞赛为基础的竞赛体系,不断完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机制,加快竞赛成果转化,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技能人才保障。

二、竞赛管理

(一)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自治区级竞赛分为自治区级一类、自治区级二类竞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单独举办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区直有关部门、自治区级行业协会等共同主办的跨行业(系统)、跨地区的竞赛为自治区级一类竞赛;由区直有关部门、自治区级行业协会牵头主办的单个行业(系统)的竞赛为自治区级二类竞赛。

原则上自治区级一、二类竞赛之间,职业(工种)不重复,每年不超过一次办赛。2021年组织开展自治区一类竞赛10项,自治区二类竞赛16项(详见附件1);

各市、县可参照自治区级竞赛分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年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关于竞赛职业及标准

自治区级竞赛职业(工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的职业(工种)以及新职业(工种)。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市、县级竞赛可参照自治区级竞赛职业及标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竞赛职业(工种),适当调整竞赛技术标准等级。

(三)关于“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授予

1.以下竞赛优胜选手由我厅核准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1)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在60人(双人赛项120人、三人赛项180人)以上的一类竞赛前3名,二类竞赛前2名;

(2)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在30人(双人赛项60人、三人赛项90人)至59人(双人赛项118人、三人赛项177人)之间,一类竞赛前2名、二类竞赛第1名;

(3)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在11人(双人赛项22人、三人赛项33人)至29人(双人赛项58人、三人赛项87人),一、二类竞赛第1名。

2.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1)未纳入自治区级年度竞赛计划的竞赛;

(2)设置非职业(工种)赛项的竞赛;

(3)设置中级(含中级)以下职业技能标准的竞赛;

(4)赛项以学生身份参赛的竞赛;

(5)全区决赛阶段赛项参赛人数少于10人(双人赛项少于20人、三人赛项少于30人)的竞赛;

(6)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未参与竞赛监督指导的竞赛

3.竞赛牵头组织单位应在竞赛开赛前将竞赛组织和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报我厅会签或备案,竞赛结束后,30天内应将比赛成绩和拟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人员名单及申报表(附件2)报送我厅核准。

4.20223月前我厅将集中公布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广西技术能手”名单

(四)关于职业技能证书颁发

自治区各级竞赛获得优胜名次的选手,可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级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竞赛联动组织管理机制。要将选手赛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每项赛事由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有关要求做好赛事组织工作,组建竞赛组织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健全竞赛质量监督机制,规范竞赛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明确竞赛职业(工种),竞赛级别及技术标准,竞赛时间及地点,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及晋级等事项。要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不得设立颁发各赛项正式发文以外的奖项。各赛项比赛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派员参与竞赛质量监督指导工作。

(三)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组织市级选拔赛等方式,加大竞赛宣传力度,选拔相关赛项自治区级决赛选手,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已获得相应赛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及在2020年国家级一类竞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关赛项2021年度竞赛。

(四)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科学、绿色、开放、廉洁办赛理念,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实效。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合赛事承办单位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竞赛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五)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竞赛数据管理。对列入全区年度竞赛计划的赛项,统一纳入广西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系统管理,各主办单位需通过系统明确赛项名称、参赛对象、职业(工种)、标准等级、时间安排、成绩统计、获奖人数等竞赛数据。系统操作培训及管理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

(六)市级竞赛活动计划及相关奖励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并请于5月20日前将本市2021年度竞赛计划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县级竞赛活动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

联系人:覃晓霞

联系电话:0771-5737531

邮箱:gxjdzxzlb@163.com

附件:1.2021年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2.广西技术能手申报表(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