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我区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成果,不断激励农民工创新创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壮大经济新动能带动更多就业。经研究,定于2021年5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壮美广西 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1月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监督指导大赛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大赛各项赛事活动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办公室内设协调组、评审组、执行组、技术组,由大赛服务机构派专人分别承担上述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
农民工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参赛要求
1.创办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参股、控股股东(出资或入股≥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正常经营,无违法乱纪行为。
2.截止2021年4月30日,参赛项目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且未满6年。
3.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项目所属行业不限,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并且符合有关项目要求,具有可执行、可支持、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
5.参赛项目的参赛代表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股东或核心团队成员。
6.已获得近两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五、竞赛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大赛分组
1.创业新星组:截止2021年4月30日,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未满2年,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含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2.创业明星组:截止2021年4月30日,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超过2年未满6年,且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3.返乡之星组:在区外创业返乡的广西籍农民工创办且在广西境内登记注册未满6年,利用本地区资源或引入外地资源开展创业的项目,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只能选择其中1组参加竞赛。
(二)大赛报名和推荐(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
由各市组织发动创业农民工积极报名参赛。应结合当地实际,筛选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经济效益、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创业项目,通过举办选拔赛(有条件的可以举办县级选拔赛)等形式,推荐参加大赛晋级赛的创业项目。每个市推荐参赛项目数共15个(分别是:创业新星组5个、创业明星组5个、返乡之星组5个)。
各市可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st.gxzf.gov.cn)的大赛活动网页填报推荐参加晋级赛参赛项目的参赛信息。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24时。
(三)晋级赛(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
1.书面初评(9月中旬)。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各市推荐的210个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确定75个优秀项目(其中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各25个)进入大赛晋级赛。
2.晋级赛(2021年10月中旬):晋级赛前组织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及PPT的制作、演讲技巧、路演实训、参赛经验分享等。晋级赛比赛采用现场路演模式进行,每个参赛项目由1—2名代表参赛。
晋级赛从75个参赛项目中选出30个项目(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各10个)进入大赛决赛。晋级赛后,大赛组委会组织晋级参赛项目(每个项目限2人)到区内知名企业、农民工创业园、孵化基地或历届创业大赛发展优异的项目等进行实地参观,拓展创业视野,增进企业间的互动交流与链接。同时开展创业案例复盘讲授课、商业项目实操训练等。
(四)决赛(2021年11月上旬)
1.赛前培训。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战型创业导师为进入决赛的30个参赛项目进行一对一培训。
2.决赛。以“导师团战”形式进行,采取现场路演模式比赛。从30个参赛项目中分别评选出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的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3.直播+带货。决赛比赛期间,安排网红主播为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的产品(尤其是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提升参赛项目知名度,扩大大赛活动影响力。在比赛结束后播报直播带货结果。
(五)决赛后资源对接
决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以举办主题沙龙形式,邀请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机构等代表,现场与参赛项目代表互动交流开展赛后资源对接活动。
(六)大赛宣讲
组织宣讲团通过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大赛成果宣传推广及创业项目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
六、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创业新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5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3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1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2.创业明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10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6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2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3.返乡之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11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7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30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5000元/个,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4.优秀组织奖6个。对在开展大赛期间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主体质量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市级组织机构颁发“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牌匾。
5.优秀创业导师4名。大赛组委会对决赛导师团的导师颁发“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导师”奖牌。
6.创业发展明星奖3名。大赛对参加首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决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根据获奖项目持续经营发展水平及带动就业成效等情况,组织评委评选出3个项目为创业发展明星;每个奖金20000元,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扶持措施
1.大赛组委会对大赛决赛获奖的项目,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项目库”“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项目库”。进一步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的知名度,扩宽其市场发展渠道。
2.大赛组委会对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免费进行为期一年的创业辅导服务。
3.大赛组委会安排大赛决赛获奖项目代表参加广西“匠心之旅”考察学习活动。
4.在大赛决赛获奖的项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技能创业、返乡创业、自强创业的农民工,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广,展示创业者风采,分享创业故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5.大赛组委会将积极对接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各产业园、创投机构等资源,为大赛决赛获奖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合作服务等。
6.获得大赛奖项的创业农民工可优先安排各级工会组织的免费体检和职工疗休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
大赛是我区大力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的一项成果展示,是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市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积极发动,组织好各阶段工作
各市应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在当地创业的农民工踊跃参赛。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对进入晋级赛、决赛的各市推荐参赛项目,竞赛期间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参赛。
(三)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在组织大赛过程中,要加强与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请示汇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大赛工作,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健康监测,配备防疫物资、做好赛场防疫,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大赛活动。
(四)加大宣传,营造大赛良好氛围
各市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大赛赛事及参赛项目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农民工创业园区内设置专门区域进行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关注农民工创业、支持农民工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五)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 皓0771—5873235(兼传真)
杨 扬0771—5883239
附件: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 工 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第二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
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唐云舒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辛卫红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林毅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杨春华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
委 员:王 绪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律志军 自治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
侯龙生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成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农民工工作处,负责统筹大赛各项赛事活动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主 任:王 绪(兼)
副主任:侯龙生(兼) 刘建成(兼)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