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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5-19 16:49: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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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要求,为实现上述业务统一办理登记,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今后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人员增员、就业登记及劳动用工备案这三项业务时,只需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就业登记时统一登记办理即可。

二、申报表格发生变更。原单一事项表格不再使用,改用合并后的《用人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表》(详见附件)。

新修订申报表格较原表格增加了两项必填内容:“劳动合同起始年月日”及“劳动合同终止年月日”。其中若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线下办理时,在“劳动合同终止年月日”栏如实填写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线上办理时,在“劳动合同终止年月日”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无固定期限合同”选项。

三、上述三项业务从2021年6月10日起实施统一登记,表格届时也将相应更换,用人单位可从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或到广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业务前台领取。广西“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办服务事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

0771-5581963(就业失业登记业务)

0771-5893851(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0771-5851134(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15277071855(技术维护支持)

0771-12333(政务服务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用人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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