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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24 18:3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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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基层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基础建设,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72号)精神,我区将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一)范围:社区;与社区服务功能相近的行政村;符合推荐条件的街道(乡镇)(以下统称“社区”)。

(二)数量: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共9个;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数量不设指标限定,各市根据推荐认定标准及实际考评情况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社区,可作为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自治区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对象。

(一)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1. 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 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3. 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4. 已认定为市(县)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有创新,具有较强典型性、示范性;

5. 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详见《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考评表》(附件4)“考核内容”项目。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1. 各市推荐。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推荐标准对拟推荐的社区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当地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报我厅复审。

2. 自治区级复核。我厅对各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社区,在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

(二)推荐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

1. 各市推荐。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推荐标准对拟推荐的社区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当地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2)及《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3)以及《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考评表》(附件4)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报我厅复审。

2. 自治区复核审定。我厅对各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社区,在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我厅根据各市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开展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命名和授牌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申报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推荐,保证质量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真正推选出就业工作扎实、善于创新、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社区。

(三)加强对充分就业社区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对已经认定为国家级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统一组织定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国家级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请我厅按审定权限取消其资格。同时要注意统筹协调和精简整合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考察及复查工作,增强工作实效性,减轻基层负担。

请各市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含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2020年复查情况汇总后,填写《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情况登记表》(附件5)报我厅备案。今后每年12月5日前要完成当年复查并将此表报我厅备案,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查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市要探索建立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激励机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的有关精神,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给予奖励性补助等方式,对认定的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各市要积极发挥充分就业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宣传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的工作经验,加强社区之间的学习交流。要加大基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工作能力,提升业务素质,改善服务质量。要大力宣传推广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联系人及电话:黄宽,0771-5516860,5511152(传真)。

电子邮箱:zzqjyfwzxjck@rst.gxzf.gov.cn。

附件:1. 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2. 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

      3. 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4. 第五批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考评表

      5. 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复查情况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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