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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6454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45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1〕14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45号)

  • 发布时间:2021-05-27 08:0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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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和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带动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1年10月中旬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一届广西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理念,通过举办全区综合性技能竞赛活动,对接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构建全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激励全区广大劳动者苦练技能本领,努力提高技能水平,服务广西工业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竞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1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柳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20个比赛项目。分别为:

12个世赛选拔项目:汽车技术、制冷与空调、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园艺、花艺、货运代理、网站设计与开发、烘焙、机器人系统集成、3D数字游戏艺术、酒店接待。

8个国赛精选项目:室内装饰设计、焊接、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茶艺、电工、装配钳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

(四)参赛方式。各设区市开展市级选拔赛后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自治区直属企业和院校可参加所在市选拔,也可单独组队参赛。

(五)参赛对象。凡工作、学习、居住在广西境内满1年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在企业、院校报名参加选拔赛。

三、竞赛组织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第一届广西技能大赛主办单位,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等,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承办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部、赛务保障部、技术保障部、监督仲裁协助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障应急部、志愿者工作部、开闭幕式筹办部、宣传部、财务保障部和接待部等工作部门,分别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保障、项目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协办单位。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单位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本单位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遴选确定各项目裁判长及场地经理,裁判长承担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和组织培训指导裁判员开展具体评判等工作。

执委会和场地经理共同负责做好各项目比赛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措施

(一)对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及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奖金奖励,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各项目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各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符合条件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对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对各项目获得第1名选手的教练,颁发“广西优秀教练”荣誉证书。

对于符合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参赛报名条件的,将作为广西集训选手参加后续集训考核。

(二)参赛选手比赛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可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项目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优胜奖以上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获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学生身份参赛的选手,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对选拔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

(四)其他奖励。对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和技术支持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全力做好本次大赛自治区决赛前的选手选拔、集训和赛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在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8月底前,各市、各单位按有关要求选拔出优秀选手,成立参赛代表队,完成参赛报名工作。全区决赛参赛报名工作将于8月30日截止。每个项目每个参赛队只能选派1名或1组(双人或三人项目)选手参赛。

(三)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同期组织技能展示交流活动,请各市、各单位做好推荐展示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第一届广西技能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六)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柳州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建立有效风险预警体系,指导各代表团及有关单位做好赛前防疫工作,强化赛场防疫管控。各代表队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大赛安全顺利进行。

(七)全区总决赛报名要求、推荐展示项目和经验交流、大赛技术文件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雪林、蒙柳蓥

电  话:0771-5737531、586146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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