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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0272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为退役军人送技能培训主题月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69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函〔2021〕16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为退役军人送技能培训主题月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69号)

  • 发布时间:2021-06-24 15:28: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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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决定联合开展“为退役军人送技能培训主题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 为退役军人送技能培训。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三、培训对象

退役军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退休、供养退役军人)

四、活动目的

通过主题月活动,营造浓郁的关爱退役军人、致敬家国守卫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新走心、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力争主题月活动期间全区完成培训退役军人2000人以上,9月底前圆满完成培训3000人任务。

五、活动内容

(一)密切配合,摸清底数。在主题月活动开始前,摸清当地退役军人数量、分布,针对当地产业发展和退役军人就业培训需求,依托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项目目录,提前谋划,做好培训开班准备工作。

(二)分门别类,按需施培。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启动开展转岗适应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三)加快推进,落实补贴。对已完成的培训项目,要协同配合,无缝衔接开展培训补贴申报工作,统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落实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为退役军人送技能培训主题月活动”,把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第三季度全区职业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来开展工作,确保抓出成果,干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制定主题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风险防控。

(三)广泛宣传。自治区将在6月底前举办主题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地可参照组织适当形式的启动仪式,组织媒体跟进主题月活动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报送现场图片、典型事例、新闻线索,便于自治区组织宣传。各地于9月5日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报送活动总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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