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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64号)

  • 发布时间:2013-11-30 13: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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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人社办发〔2013〕6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我们制定了《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将行政决策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决策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公布结果”等必经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制定、实施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等,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和可行性评估。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

二、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

(一)配合立法机关认真做好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工作。被列入2013年政府立法调研项目的,要按照立法部门的要求,认真配合做好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工作,推动立法项目早日出台。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实施,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报。

三、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结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提升行政处罚公信力。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全区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已经取消、下放、转变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力度,对清理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加强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公开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宽政务公开载体。认真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结合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为重点,继续在全区人社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重点推进全区人社系统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规范化建设,配合自治区法制办做好年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专项查工作。同时,做好指导监督、基础建设和保障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行政复议职能履行、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专职人员配备、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案场所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将积极预防化解各类人社争议纠纷作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重点,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结合行政复议、信访和执法监察工作,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途径,最大限度把人社争议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五)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我区人社行政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要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法庭答辩,依法出庭应诉,自觉履行生效判决。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对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发布、设立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访谈、制作宣传画册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组织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健全法制工作组织体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合理设置法制机构,健全法制工作组织体系,不断优化法制机构人员结构,进一步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为统筹规划、综合研究、组织协调、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大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提高法律事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认真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本单位进驻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确保窗口人员人人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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