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部分药品新增剂型和复合药(第三批)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6〕69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药品目录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现将确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90号)第八条规定的药品新增剂型和复合药(第三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新增剂型确认目录(第三批,西药部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新增剂型确认目录(第三批,中药部分)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复合药确认目录(第三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有效性:有效)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