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近日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办法》明确,从2023年7月1日起,广西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在全区范围实行“七统一”管理体制:一是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参保缴费、待遇支出、转移接续等政策;二是统一基金收支管理,明确失业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三是统一待遇及其他项目支出标准;四是统一信息系统和经办流程;五是统一预(决)算;六是统一责任分担机制;七是统一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级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没有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