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好事业单位人才人事工作在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人事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出台的必要性、主要内容等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并强调“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民生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息息相关。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工作,大力推进人才人事工作的创新发展,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厅针对各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管理、薪酬待遇等方面呼声较高的问题,开展了全区人才人事工作大调研,根据调研收集到较为集中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的人才人事政策措施,真正达到惠及人民群众、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目的,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三)巩固拓展人才人事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措施的再深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才人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持续优化乡村振兴人才人事工作政策环境,提升人才人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开展。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人才强桂战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都提出了要着力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区和面向东盟的国际人才高地,为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求我们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人事工作政策。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四个部分共十三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完善职称评价标准、范围和专业,探索产业人才评价试点。二是合理把握职称评审通过率,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评审,自治区职改办统筹平衡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情况。三是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高等学校可探索符合本校特点的职称评审方式。
(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一是建立岗位总量统筹管理使用机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使用专业技术空缺岗位。二是岗位设置管理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和重点开放发展区域,对所在地区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实施倾斜措施。 三是优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实际对工勤技能岗位全区总体控制标准进行调整。
(三)加快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类管理改革工作。根据国家部署,分类推进公立医院、公共卫生、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行业薪酬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推进“1+N”动态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机制和区间核定机制。二是持续提升基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加快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工资制度的推进步伐,完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支持和引导职业学校、高中、幼儿园等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增加教师收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绩效工资保障机制,健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机制。
(四)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育用服措施。一是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鼓励事业单位以专家团队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专家团队中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二是畅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完善高层次人才直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标准,简化区外引进人才高级职称重新确认的材料,明确区外“以聘代评”方式聘任岗位人员的职称重新确认要求。三是建立高层次人才岗位特别支持机制。加大对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结构比例倾斜力度,解决岗位聘用问题。四是建立健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收入分配进一步向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倾斜。五是修订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加大人才项目平台培育支持力度,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柔性和项目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从区外引进“以聘代评”方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人才的职称重新确认问题
据了解,部分省市在高校和公立医院实行职称“以聘代评”,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发放职称证书,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由于没有职称证书,导致到广西后职称重新确认无法提供相应材料。为切实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对于经核实确实符合当地政策的,经用人单位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组织考核评估,可以推荐重新确认或要求重新评审职称。
(二)关于建立岗位总量统筹管理使用机制问题
根据调研及日常工作了解的情况,一些地区或行业不同程度存在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评聘矛盾的问题,在这些地区或行业中的部分单位中、高级岗位不够用,而另一些单位中、高级岗位却有剩余,存在岗位使用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为充分使用好空缺的岗位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明确按照“总量控制、系统统筹”的原则,建立岗位总量统筹管理使用机制,允许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岗位聘用实际情况,统筹调剂使用空缺的专业技术三级以下的岗位,每年可调剂使用1次。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在本市范围内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统筹。
(三)关于岗位设置管理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和重点开放发展区域问题
为强化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和重点开放发展区域的人才智力支撑,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规划,对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和重点开放发展区域所在地区,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评聘矛盾特别突出的事业单位,可按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不超过5个百分点的比例,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在10个以下的,可按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不超过10个百分点的比例,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四)关于高层次人才以团队形式引进的问题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号)要求,要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强化主动引才功能,优化服务措施,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结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相关措施,提出鼓励事业单位以专家团队模式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全职引进的专家团队中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进一步推进广西科技创新改革,推动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
(五)关于调整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问题
近年来,广西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缓解了事业单位岗位评聘矛盾,但由于事业单位行业分布较广、类型层级较多、规模大小不一等各种复杂情况,部分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的评聘矛盾仍然存在。广西原有的工勤技能一、二、三级岗位结构比例偏低,不能完全满足人员岗位聘用的实际需要。本着解决已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未聘人员存量、满足未来人员晋升增量等基本思路,统筹考虑适当提高工勤技能一、二、三级岗位比例。调整后,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按不高于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0%设置,其中一级、二级岗位总量按不高于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12%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