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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7-12-22 17:4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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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浮动费率的定义是什么?

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个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三、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别对应的浮动档次怎样确定?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一类行业浮动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浮动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四、图表解读:用人单位费率浮动的条件和对应浮动比率

浮动条件

对应浮动比率

1

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为小于等于20%,同时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

费率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50%;

2

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且小于等于40%,同时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

费率下浮至80%;

3

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且小于等于90%的

费率为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

4

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90%且小于等于110%的

费率上浮至120%;

5

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10%的

费率上浮至150%;

五、哪些用人单位不得下浮工伤保险费率档次?

(一)用人单位首次参保,且参保缴费不满2年的;

(二)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单位工资总额或参保职工人数的;

(三)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的。

六、对用人单位考核是否上下浮动费率时,哪几种情形不纳入考核,不计入决定费率浮动的人次或金额?

(一)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军人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相关文档: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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