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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8-04-24 16:13: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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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个人账户时,扩大了哪些方面的使用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在内的医疗费用和健康体检的费用,可以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和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上述所说的医疗费用,既包括政策范围内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也包括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有哪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参保人员的亲属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允许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在内的医疗费用。

 


相关文档:

  • 关于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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