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启动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23日,会同财政厅印发《广西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和启动广西大学和广西科学院两个单位试点工作。
二是扩大我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范围。3月7日,会同财政厅、卫计委、医改办印发《关于扩大我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范围的通知》,部署和启动扩大我区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范围工作。除柳州市继续实施试点外,其它13个地市各选定1个县列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未列入试点范围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实施方案开展试点。
三是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2018年1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我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新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幅20%,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配合自治区国资委完成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各项工作,指导各市开展市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