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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

  • 发布时间:2014-12-31 13:44: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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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

 

 

根据《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和论证,共同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1月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刘农先   电话:5859879    传真:5859451

电子邮箱:gxldgx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类别

最低工资标准(元)

适用地区

小时

一类

1400

13.5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

二类

1210

11.5

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

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

1085

10.5

各县级市

四类

1000

9.5

各县、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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