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
根据《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和论证,共同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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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
类别 |
最低工资标准(元) |
适用地区 | |
月 |
小时 | ||
一类 |
1400 |
13.5 |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 |
二类 |
1210 |
11.5 |
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 来宾市、崇左市 |
三类 |
1085 |
10.5 |
各县级市 |
四类 |
1000 |
9.5 |
各县、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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