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告
2015年第2号
根据工作需要,不再聘任蒋明红、沈德海、陈文安、苏秀贤、韦超新、刘素华、覃妹锦同志为本委仲裁员。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年8月27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