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2016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规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本委仲裁员:
陈 忠(仲裁员证号:Z.4500000012)
杨思达(仲裁员证号:Z.4500000013)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2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