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关于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的意见》(桂办发〔2015〕26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3〕19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
二、资助原则
区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重点资助我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即重点资助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提出的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大健康产业等九大产业,精心打造九张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名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形成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源,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创新发展道路,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三、申报方式
人才小高地实行项目化管理,以人才小高地的名义申报,联合载体联合申报。申报采用预算方式,即围绕以下五个类别列出2017年打算开展的人才项目,项目任务原则要求年度内完成,确定考核指标,获得资助后签订工作协议,年终考核。经费预算尽可能细化,有明确的工作内容,有具体的数量和标准。申报金额建议在30万元-300万元之间。人才项目类别为:
(一)人才培养类:包括域内外人才培训、挂职锻炼、高端人才培养、各类紧缺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创业培育等培养类项目;
(二)人才引进类:包括各种形式的智力引进、人才引进类项目;
(三)人才激励类:包括各类人才竞赛、评比、选拔、奖励等项目;
(四)人才服务类:包括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项目、人才数据库建设、为人才提供服务等项目;
(五)人才机制体制创新类:包括人才理论、人才政策创新及人才发展规划等课题研究项目。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结合各申报单位的2016年工作业绩成果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是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2017年专项资金常规性资助分配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项目资金申报为契机谋划好人才工作。建设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是高质量进行人才小高地建设的重要环节。各人才小高地和各级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严格把关,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发挥政府投入项目的产出效应。围绕产业、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建设单位实际,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突出重点,力争申报最符合条件、最急需立项的项目,不提倡立项面面俱到,不提倡资金撒“胡椒面”,注重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破解生产、科研难题,激发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规范申报,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资金有关材料的报送。
申报材料由各人才小高地负责人签发,参与申报的所有载体盖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含证明材料)2份,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xzjc2013 @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514室,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覃枝 0771-5850915。
附件: 1.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16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表
2.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17年度专项资金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