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自治区区级人才小高地
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7〕18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26号)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以及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的建设载体可以是单个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由优势企事业单位或高新技术园区牵头的、能集中相关产业或学科各方力量进行联合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联合体。重点支持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的承载体,鼓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载体在学术技术或产品研发上应当具有“区内龙头、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原则要求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有在本行业处于全国一流地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高层次人才相对密集,已经形成或初步形成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领域、年龄梯次结构相对合理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能聚集一批国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在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多项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技术成果;做到产学研相结合,其研发项目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能推动该产业、企业的发展,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在本领域处于国内乃至国际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先进水平,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三)具有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建设单位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并能大力支持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人才政策;人际关系和谐,学术环境民主,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单位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能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供良好保障,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生活待遇。
(四)能提出一套系统的五年建设期人才小高地建设方案,包括建设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和监督措施等要素,对人才小高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申报单位需着重说明建设人才小高地对全区本领域、学科、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预期达到的科研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申报单位承诺为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提供的政策、科研资助和其他支持,以及资助经费来源等。
三、推荐和遴选名额
第七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拟遴选6-8个。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名额为每市推荐1-2个;自治区教育厅和国资委各推荐2-3个,其他区直单位推荐1-2个。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经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
(二)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申报单位软硬件是否达到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立要求、预期目标是否切合实际、能否按规定提供资助等进行把关。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人才小高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对进入终评的载体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按规定审批。
五、有关要求
实施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做好申报遴选工作是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遴选出条件最优、潜力最好的人才小高地。
(一)申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申报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x.lss.gov.cn)下载,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xzjc2013@163.com,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包含证明材料。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单位进行排序,并简要说明理由)。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514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编:530022
联系人及电话:覃枝,0771-5850915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