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函〔2017〕19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区直驻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继续实施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面向全区遴选30名左右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人选面向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选拔,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干部不列入遴选范围。
推荐的人选原则上是本市、本行业和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创新创业并重视基层,重点支持我区当前重抓力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人才。推荐的人选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为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把产学研结合较好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和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中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
2.推荐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较大创造性,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2)从事应用技术和科技开发工作的,须有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区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并获得较大社会效益;
(4)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须作出特别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区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推荐名额分配
全区共遴选30名左右。每市可推荐3-5名人选,区直主管部门、中直驻桂单位可推荐2-3名人选,各高等院校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推荐13-15名人选。为了优化我区行业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结构,各单位在人选推荐时要注意平衡与已有人选的行业和学科分布的关系。
三、人选遴选程序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市、区直和中直驻桂单位推荐的人选,须报市人社局或厅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召开评审会,遴选出正式候选人。
(三)将正式候选人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
各市、区直和中直驻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百千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到位;要严格工作程序,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对人员的选拔要强调质量和发展潜力,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各市人社局、区直单位厅级主管部门、中直驻桂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排序,并说明公示情况;
2.《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3.《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
4.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对近5年来在厅级、市级(设区市)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文、论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地厅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
5.电子版材料:(1)《人选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2)《候选人情况简表》的EXCEL版。
(二)材料格式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按推荐函、候选人情况简表、人选申报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市、区直主管部门、中直驻桂单位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按要求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gxzjc2013@163.com。
相关政策文件、候选人情况简表以及人选申报表的电子版可登陆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中的 “下载中心”下载。
联 系 人:庞南
联系电话:0771-5850915
地 址:南宁市星湖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南楼514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