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有关单位、行业协会、技工院校,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要求,为充实自治区工伤预防专家库,经区直有关单位、行业协会、技工院校推荐,我厅决定聘请王智弦等281名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专家(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聘期四年(2024年—202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专家聘期期间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2024年—2026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