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通知》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并结合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工资统计相关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统计范围,应计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应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问:通知涉及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涉及的人员范围是:符合纳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从
问:通知的生效及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通知从下文之日起生效,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文件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
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7〕5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桂各机关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长效发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 体现机关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平性和一致性,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今后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